典据(diǎn jù)的成语解释及意思

作者:通通学

典据词语解释

典据(典据,典据)

 1.    掌管,占据。

▶晋·袁宏《后汉纪•灵帝纪中》:“中郎将张均上书曰:‘张角所以能兴兵作乱,万民乐附之者,原皆由十常侍多放父子、兄弟、昏亲、宾客典据州郡,辜搉财利,侵冤百姓。’”

▶《后汉书•杨秉传》:“而今枝叶宾客布列职署,或年少庸人,典据守宰,上下忿患,四方愁毒。”

 2.    典实和根据。

▶晋·范宁《春秋谷梁传序》:“释《谷梁传》者虽近十家,皆肤浅末学,不经师匠,辞理典据,既无可观,又引《左氏》、《公羊》以解此传,文义违反,斯害也已。”

▶《旧唐书•王方庆传》:“每所酬答,咸有典据。”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第五篇:“故其为小说,亦卓然可观,唐·宋文人多引为典据。”

典据网络解释

典故來源。晉.范甯.春秋穀梁集解序:「釋穀梁傳者雖近十家,皆膚淺末學,不經師匠,辭理典據,既無可觀。」舊唐書.卷八十九.王方慶傳:「每所酬答,咸有典據。」

掌理、占據。後漢書.卷七十八.宦者傳.張讓傳:「其源皆由十常侍多放父兄、子弟、婚親、賓客典據州郡,辜榷財利,侵掠百姓,百姓之冤無所告訴,故謀議不軌,聚為盜賊。」

典据造句

  • 不仅校读上有所典据,也发现不少的错字、错置。
  • 将会引用的案例典据,并述明依据的段落;
  • 将会引述的其他案例典据(如有的话) ,并详细列出依据的段落;
  • 必须呈交论据大纲和案例典据一览表以支持反对每宗申请或上诉。
  • ,及关于“案例典据的呈交”的实务指示5 . 5的第4和第5段。
  • 引用的案例典据(不包括《高等法院规则》和《香港民事诉讼程序》里的注释)的影印本须夹附于案例典据一览表。
  • 答辩人须于聆讯前最少48小时(不计星期日和公众假期)把论据大纲和案例典据一览表送达另一方和呈交法庭。
  • 5关于“案例典据的呈交”的第2 、 6 、 7 、 8段不适用于本实务指示规管的“非正审传票”申请和向内庭法官提出的上诉。
  • 长洲太平清醮又称包山节乃香港独有充满道地色彩的民间庆典据说,是为了超渡岛上被海盗杀害的亡魂,以及纪念200年前平息的瘟疫而举行。
  • 申请人或上诉人须于聆讯前最少72小时(不计星期日和公众假期)把聆讯文件册、人物公司名单、案中事件时序表、论据大纲和案例典据一览表送达另一方其他各方和呈交法庭。

典开头的词语: 典洽 典契地 典契 典砚 典属国 典论 典笏 典物 典执法 典牧署 典誓 典妻鬻子 典列 典书 典成 典计 典治 典变 典将 典综

据结尾的词语: 稽据 轨据 公据 攻据 根结盘据 根据 给据 割据 封建割据 非据 反据 藩镇割据 扼据 定据 典据 地理数据 的据 盗据 蹈据 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