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布伦词语解释
噶布伦(噶布伦,噶布伦)
亦称“噶伦”。亦称“噶隆”。
藏语。旧西藏地方政府主管行政事务的官员,由清政府驻藏大臣会同达赖喇嘛挑选,具奏任命。
▶《清史稿•职官志四》:“前藏·唐古特三品噶布伦四人。掌综理藏务。内一人喇嘛充补,不给顶戴。”
▶《清史稿•职官志四》:“藏地分卫、藏、喀木、阿里四部,各置噶布伦治其地,职任綦重。”
噶布伦造句
- 。噶布伦丹津班珠尔等被裹往廓尔喀。
- 藏语音译,亦作“噶布伦”、“噶卜伦”。
- 巴忠先尝为驻藏大臣,习藏事,示意噶布伦,令赂廓尔喀返侵地。
- 辅国公二人,一等台吉一人,噶布伦四人(内一人用辅国公兼之)。
- “藏地分卫、藏、喀木、阿里四部,各置噶布伦治其地,职任綦重。
- 清朝进一步加强对西藏的统治,派兵驻藏,组成四噶布伦联合掌政的西藏地方政府。
- 巴忠授意噶布伦丹津旺珠尔与廓尔喀议岁费、还侵地,成德争不获,即以此议入奏。
- 五十四年初,藏廓签定协议,由西藏噶布伦每年向廓尔喀交纳元宝300锭,作为聂拉木、济咙宗、宗喀宗三地的赎金,廓尔喀退兵。
- 任命故拉藏汗的一位僚属康济乃,当前藏最高执政官(固山贝子?噶布伦),另一位僚属颇罗乃,当后藏最高执政官(台吉?噶布伦)。
- 暂居里塘,留兵二千交驻藏大臣调遣;又奏请以颇罗鼐总理后藏,而前藏达赖喇嘛未还,毕昭新授噶布伦,虑未妥协,并令颇罗鼐兼领:皆从之。
- 但是,当清军日夜兼程,奔赴藏廓边境之时,达赖喇嘛、仲巴呼图克图和噶布伦班第达、庆麟、雅满泰等,已私下同廓尔喀议和,后得到巴忠、鄂辉、成德等赞同。
- 光绪三十年七月二十八日,即西历一千九百零四年九月七日,英国所派边务大臣荣赫鹏代英国政府与噶尔丹寺长罗生戛尔曾,暨噶布伦并色拉、别蚌、噶尔丹三大寺之呼图克图,兼与西藏民教诸首领,代表西藏所立之约,现经印度总督批准;并惠允饬将该约第六款,西藏应赔补英国入藏兵费,由原定七百五十万卢比,减为二百五十万卢比。
噶开头的词语: 噶举派 噶啷啷 噶霏 噶隆 噶嗒 噶点儿 噶布伦 噶嘣 噶喇 噶拉 噶厦 噶噶 噶伦 噶当派
伦结尾的词语: 荒谬绝伦 胡伦 罕伦 冠伦 固伦 噶布伦 噶伦 负类反伦 凡伦 夺伦 敦伦 斁伦 黩伦 等伦 道伦 石季伦 戴叔伦 大伦 出伦 俦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