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生子女(hūn shēng zǐ nǚ)的成语解释及意思

作者:通通学

婚生子女词语解释

 

婚生子女

指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相对。

▶《文汇报》2007.6.2:“无缘无故多了一个堂妹,这让麦克斯颇为头疼,因为在法国私生女和婚生子女享有相同的继承权利。”

▶《清华法学》第二辑:“审理离婚案件的法庭有权因为通奸而裁判离婚,并在认为这一判决已对婚生子女的监护予以公正而恰当考虑之时,做出这样的规定。”

婚生子女网络解释

婚生子女hūnshēng zǐnǚ

[legitimate children;children born in wedlock]正式结婚后出生的孩子

由婚姻關係受胎所生的子女。其認定方式為:從子女出生日回溯到第一八一日起,至三○二日止,在此婚姻關係仍存續的期間所生子女,稱為「婚生子女」。

婚生子女造句

  • 关于我国非婚生子女认领制度的立法思考
  • 关于我国非婚生子女认领制度的几个问题
  • 婚生子女,通常没有享有为婚生子女的同等权利。
  • 涉外非婚生子女准正及其法律适用问题探讨
  • 如出生者属非婚生子女,则在下列情况下可把父亲的姓名包括在登记纪录内:
  • 婚生子女与父母身份确定则包括非婚生子女的概念、非婚生子女的准正及非婚生子女的认领。
  • 第十九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 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 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 婚生子女而言,父亲和母亲均具有相同的权利及权能;就非婚生子女而言,母亲具有所有父母权利及权能。
  • 比较其优劣后,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建立我j父母子女身份确定制度的立法构想。立法构想从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及人工生育的子女三个方面进行规定。
  •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但在去年诞生的所有81万6千5百个婴儿中,百分之50 . 5属非婚生子女,这个数字在2006年是百分之48 . 6 ,而在40年前,非婚生子女的百分比还不到6 % 。
  • 具体介绍了西方国家亲属法中亲属制度的通则性规定、同居制度与分居制度的规定、婚生子女的推定和否认制度、非婚生子女的认领制度。
  • 在现实生活中,父母严重侵害其未成年子女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尤其是父母对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的虐待、遗弃行为最为突出,这引起了笔者的思考。
  • 母亲与子/女的关系是指存在于一名女子与其任何婚生或非婚生子女之间的关系;但父亲与子/女的关系则只存在于一名男子与其婚生子女之间的关系(任何非婚生但因嗣后其父母亲结婚而获确立婚生地位的子女均会被视为婚生子女) 。
  • 母亲与子女的关系是指存在于一名女子与其任何婚生或非婚生子女之间的关系;但父亲与子女的关系则只存在于一名男子与其婚生子女之间的关系(任何非婚生但因嗣后其父母亲结婚而获确立婚生地位的子女均会被视为婚生子女) 。
  • 亲权的行使,以父母共同行使亲权为原则,在父母共同行使亲权而意思不一致或父母离婚或其子女为非婚生子女之时,亲权的行使方式应借鉴先进国家的立法例,结合我国的国情来解决。
  • 其中重点论述亲权的法律关系,在亲权的主体上,亲权人可分为五类,即婚生子女的亲权人、非婚生子女的亲权人、养子女的亲权人、形成抚养关系继子女的亲权人以及实施人工生育子女的亲权人。

婚开头的词语: 婚妻 婚耦 婚币 婚生 婚戚 婚族 婚家 婚会 婚阀 婚启 婚期 婚对 婚友 婚亲 婚室 婚事 婚变 婚配 婚娶 婚娅

女结尾的词语: 机女 箕箒女 笄女 婚生子女 黄家女 黄姑女 黄花女 黄花闺女 黄花幼女 皇女 宦女 化生女 虎女 虹女 河女 河汉女 禾花仙女 豪女 行女 汉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