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决(huǎn jué)的成语解释及意思

作者:通通学

缓决词语解释

缓决(缓决,缓决)

对死刑犯人暂缓处决。

▶清制,各省死罪人犯,每岁审拟,分为情实、缓决、可矜、可疑诸项,报部。至秋审时由刑部会同九卿详核分拟,请旨裁决。见《清史稿•刑法志三》。

▶清·龚自珍《<昇平分类读史雅诗>自序》:“本朝死刑别二等:曰情实,曰缓决。”

▶清·薛福成《庸盦笔记•轶闻•谳狱引律同而不同》:“刑部律例:凡调姦妇女未成,致妇女羞忿自尽者厥罪应绞,而有情实、缓决之分。”

缓决网络解释

已判死刑的犯人,經處決宣告後,依據特定情形,在一定期限內,暫緩處決,稱為「緩決」。

缓决造句

  • 子酆亦论绞,上为改缓决
  • 旋以索逋理直,死由还殴,改缓决
  • 五月,减秋审、朝审缓决三次以上罪。
  • 八月,减朝审、秋审缓决三次以上刑。
  • 第三,学校教师要学会延缓决策的技法。
  • 初制分情实、缓决、矜、疑,然疑狱不经见。
  • 狱具,得缓决
  • 三月,减直隶、山东监候、缓决及军流以下罪。
  • 缓决如果连续了三次,就可以免死罪,减轻发落。
  • 有心者为故杀,一必干情实,无心者为错杀,可归缓决
  • 秋,以广西秋审册自缓决改情实凡三案,谕责永清宽纵。
  • 衅由曲直,秋审时之为情实,为缓决,为可矜,区以别焉。
  • 遇秋审,阅缓决各条,有羁狱数年至毙者,具奏减等发落。
  • d、该会员国在对情况未作进一步研究以前,暂缓决定的领地。
  • 对立尤其是权力较大的部门之间的对立,会延缓决策的速度。
  • 秋审,刑部进湖广招册,检所定拟,多自缓决改情实,或改可矜。
  • 其情有可矜及例应缓决诸囚,即予减等发配,诚为权宜变通之道。
  • 没有经过考查的,不提到会上讨论;多数人不同意的,暂缓决定任免。
  • 以灏限内完赃,拟入缓决,上怒,命诛灏,夺炳官,逮京师,论罪坐斩。
  • 因此,为了决策有效,还是需要暂缓决策,当然,也不要因此而失去时机。

缓开头的词语: 缓箭 缓气 缓声歌 缓性 缓步当车 缓步代车 缓动 缓火 缓贫 缓劲 缓骛 缓师 缓音 缓役 缓心 缓土 缓款 缓降 缓耳 缓歌行

决结尾的词语: 积决 溃决 回决 缓决 坏决 狐疑不决 衡决 横决 果决 关决 夬决 句决 勾决 公决 刚决 敢决 附决 否决 分决 泛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