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知法词语解释
见知法(见知法,见知法)
汉律,吏知他人犯罪而不举,以故纵论处,谓“见知法”。
▶《史记•平准书》:“自公孙弘以《春秋》之义绳臣下取汉相,张汤用峻文决理为廷尉,于是见知之法生,而废格沮诽穷治之狱用矣。”
▶裴骃集解引张晏曰:“吏见知不举劾为故纵。”亦省作“见知”。
▶《史记•酷吏列传》:“﹝赵禹﹞与张汤论定诸律令,作见知,吏传得相监司。”
▶汉·桓宽《盐铁论•刺复》:“故憯急之臣进,而见知废格之法起。”
见知法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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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开头的词语: 见知法 见在身 见所不见 见王 见许 见噎废食 见新 见遇 见时知几 见赏 见事生风 见贤 见下文 见遗 见性 见在 见影 见御 见徒 见头角
法结尾的词语: 见知法 减法 检字法 检法 简法 奸法 加法 家法 继承法 技法 系统脱敏法 极法 激将法 货法 活法 婚姻法 会法 皇法 幻法 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