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缉词语解释
访缉(访缉,访缉)
访查缉捕。
▶明·沈德符《野获编•禁卫•锦衣卫镇抚司》:“至本卫则东西两司房访缉之,北镇抚司拷问之。”
▶清·王士禛《池北偶谈•谈献一•司徒公历仕录》:“﹝何心隐﹞假讲学为名,聚众扰害地方,种种不法,各省歷年访缉不获。”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五三回:“巡捕头虽然答应代他访缉,无奈一时那里就缉得着。”
访缉造句
- 康熙失杯,命钦差彭朋访缉。
- 是以搜求访缉者十有余年”编成此书。
- 所访缉纠诘:所访查缉捕来受审讯的人。
- 苗疆州县立苗长,选良苗充民壮,备差遣访缉。
- 司、坊协司,访缉各地来京官员钻营贿赂等事。
- 又奏言:“现获盗百馀,多系邻省人,臣迭饬员弁分路访缉。
- 在电视中看到记者采访缉毒英雄边强,而朗卓四处寻找的佳玲成了英雄的妻子。
- 【示例】《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五三回:“巡捕头虽然答应代他访缉,无奈一时那里就缉得着。
- 【出处】明?沈德符《野获编?禁卫?锦衣卫镇抚司》:“至本卫则东西两司房访缉之,北镇抚司拷问之。
- 出示严禁,则彼目不识丁;出差访缉,则上下衙门隶役,均中饱之资,皆其徒党;官未动色,而彼已远扬。
- 顺治三年(公元1646年),为防止各地来京官员“钻营嘱托”、“交通贿赂”,定“由五城御史督令司、坊官员时加访缉”。
- 顺治三年(公元1646年),为防止各地来京官员“钻营嘱托”,“交通贿赂”,定“由五城御史督令司、坊官员时加访缉”①。
- ”清?王士?《池北偶谈?谈献一?司徒公历仕录》:“?何心隐?假讲学为名,聚众扰害地方,种种不法,各省历年访缉不获。
- 在电视中看到记者(上子陌饰)采访缉毒英雄边疆,而亚卓四处寻找的佳妮成了英雄的“妻子”,而边强真正的未婚妻则是贝恩(杨子姗)。
- 例如监视朝中各部官员会审大狱及锦衣卫拷讯罪犯者名为“听记”,在各处地方官府访缉者名为“坐记”,还有某位官员有何举措,或某城门捕得要犯,胥吏记录上报东厂者名为“打事件”。
- ”杜君曰:“迩年狱讼(25),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26),皆归刑部;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27),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方钩致(28)。
- 江苏省任命保安二团团长曹滂为松、金、嘉、平4县围剿指挥官,调集舰艇封锁沿海和内河,从水、陆两路加紧搜剿;并通过编造户口,开展联保切结,颁发“自首条例”,实行“购线访缉”和“悬赏通缉”等手段,实施“清乡”。
- 它是600年前航运兴起的见证者,它也见证了中国从航海到禁海悲痛历史:最近在岛上出土一块为古榕树根包罗包扎百年的清乾隆年间立的“禁海碑”,石碑立于清乾隆三十四年,正文应有48字,部分字迹已无法辩认,碑中可见文字记录着对本岛禁海的范围和要求,“上下竿塘(今马祖列岛)等岛,严禁挂网贸易,ⅩⅩⅩ除桩?,毋许奸民托迹,ⅩⅩ水师巡报,玩违必干访缉,勒石永远示禁,渔民寓目警惕。
访开头的词语: 访择 访事人 访募 访珪 访世 访断 访举 访对 访义 访垄 访案 访兆 访话 访察 访别 访缉 访外护 访亲 访接 访投
缉结尾的词语: 化缉 跟缉 根缉 抚缉 缝缉 访缉 纺缉 防缉 幡缉 追缉 缔缉 提缉 查缉 采缉 踩缉 裁缉 不缉 补缉 遍缉 编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