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兰契(jīn lán qì)的成语解释及意思

作者:通通学

金兰契词语解释

金兰契(金兰契,金兰契)

至交;深厚的友谊。

▶唐·白居易《代书诗一百韵寄微之》:“分定金兰契,言通药石规。”

▶明·陈所闻《步步娇•拟美人七夕述怀》套曲:“我爱你兴翩翩广结金兰契,量汪汪江海托襟期。”

▶清·叶廷琯《鸥陂渔话•太史公》:“昔共金兰契,苦口似相规。”

金兰契造句

  • 取“金兰契合”之意,故名。
  • 少年场,金兰契,尽白头。
  • 以后,其嗣女复结一金兰契,如血统之关系。
  • 请读渎“秋雨夕闷制秋雨词,金兰契画剖金兰语”那一回吧。
  • 出自《红楼梦》第四十五回金兰契互剖金兰语风雨夕闷制风雨词。
  • 民国时期广州的金兰契之类的女子组织,亦是此类意味很深的场所。
  • 与浙江余姚戚饭牛给金兰契,1914年(民国3年)12月合辑《销魂语》月刊。
  • 后来大约演变为“手帕交”??以结拜金兰契为形式的妇女小型集社。
  • 所以,没有无缘无故初见即结金兰契,亦没有为了一块帕子起天大争执。
  • 据史载,这些地区的少女,二人或多人结为异姓姐妹者,称为结“金兰契”。
  • 但正是她们后来又“互剖金兰语”,结成“金兰契”,谱成了友情中最动人的篇章。
  • 既结金兰契,遂立约不适人,后迫于父母之命,强为结婚,乃演成"不落家"之怪剧。
  • 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下篇卷七有"顺德女子之金兰契"条,具体地提到它的同性恋性质。
  • "不落家"者,即云女子已嫁,不愿归男家也,金兰契之风,以顺德为最盛,故"不落家"之风,亦以顺德为独多。
  • 据胡朴安说,"金兰契"的内幕,"男界或不能尽知":"按二女同居,虽不能具有男女之形式,实具有男女之乐趣。
  • ”又“金兰契之风,以顺德为最盛......女子嫁期有日,必召集一群女子,作秦庭七日之哭,如丧考妣,其金兰友亦在焉。
  • 清代著名词人纳兰性德曾在《拟古四十首》诗中对赵孟?和管道升的知己式婚姻深表羡慕“吾怜赵松雪……亦有同心人,闺中金兰契
  • ”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广东》:“金兰契俗名夸相知,又名识朋友,其俗不知始于何时......如双方颇有意,其一方必先备花生糖、蜜枣等物为致敬品,以为意思之表示。

金开头的词语: 金兰契 金华殿 金挺 金汤之固 金威 金针 金墟福地 金笺 金根 金芙蓉 金钉浮瓯 金兰会 金口玉言 金焦 金銮宝殿 金毗罗 金龟壻 金镞 金字牙符 金鳷擘海

契结尾的词语: 金兰契 襟契 衿契 借契 结契 胶漆契 交契 齐契 稷契 掎契 期契 活契 互契 嘿契 过关契 龟契 官契 共契 红契 合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