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之美

抛开引用,舍去修辞,将好词佳句置之度外。这样一篇杂文,只用来表达自己的想法。的确,这杂文就是这样,看似平淡无奇,又何来美字一说?她的美,在里边,你不找找,还真找不到。

杂文的美,在于作者,而作家也没几个美的。况且“文人固穷”嘛,也没几个闲钱美个容,拉个皮什么的。所以啊,这作者写的文章都随了作者去了。有人说,杂文不过是一些大话,不过是一个文坛的小混混在乱吼吧?我看啊,说这话的人才是在乱吼一通。在我们中国,没人敢站出来说话,索性大家都说小话,久而久之,这正常的话呀就成了大话,好不容易出来个正常人,都说他满口大话。这是不是封建王朝留下来的后遗症?怪不得那么多人吐字不清晰,老是把散文与杂文混为一谈。

我说杂文美,你也没办法,总不能你成天把我嘴塞住。可这杂文繁多,说每一篇都是,那是无稽之谈。好的杂文,就应该像列夫托尔斯泰的眼神,匕首那般的杀伤力。还充满着文学的幽默、讽刺。这才是一篇比较像样的杂文。这杂文随时现代散文的一类,却已是青出于兰胜于兰了。作为一个独立的文体,她所拥有的特性是其他文体所没有的,这也就是它美的地方了。鲁迅说过,杂文是和读者同杀出一条血路的东西。这就表明了她的攻击性,可杂文又不只是有攻击性,要不直接在大炮上写文章,有杀伤力多了。所以,杂文的最大特点是攻击性和愉悦性的完美融合。使读者在欢声笑语中看到匕首刺进敌人的胸膛。

而作为一片没的杂文来讲,选材的立意一定要是大中取小、小中见大,不然着就只是泛泛而谈或者太过细微。

杂文的美是说不尽的,这种文体的取材也是用之不竭的。她以暗示、借喻、关联等手法,使读者的思想得到启发,而不是硬加给读者的。但我说的启发可不是者的你刚看一篇文章,自己还没看懂就去跟同学,同事炫耀的,说不明白还翻两页书继续说。这样的人,我是最看不惯的,无非就是想显示自己多有文化,其实就是大愚若智,我曾经也做过这样的人。

总之,杂文,作为一种特殊的文体,我认为是最具有美感的文体。她对事不对人,绝不指名道姓地实行人身攻击,更不会意淫一个事件,来攻击社会制度。不是赤裸裸的发泄,不是指桑骂槐,更不是清议扯淡,如是这样,那她就变丑了。扯淡的文章自然是没人愿看的。

古有韩愈,今有鲁迅,现有韩寒。一代代才子留下的是文学,而不是一大堆匕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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