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一个有尊严的人

故事发生在我市赣东大道文化广场上,我记得那一天是“五一”劳动节,街上人山人海熙熙攘攘,川流不息。

那里有一个聋哑人,摆着一张桌子在广场上写书法,他书写的唐诗“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他的字是那么刚劲有力,简直能和书法家比美,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赞不绝口,有的买下几副字画,拿回家挂在墙上留作纪念。就在这时,有一位青年人从人群中钻出来,看他西装革履气度非凡,一副大老板的样子,丢下五十元钱在地上,便扬长而去。接着,那个聋哑人把钱捡起来马上追过去,咿咿呀呀指手划脚,拿着一卷字画送给他,意思是说:“我不要你施舍,字画是卖给你留作纪念”。这时年青人把字画撕了一个角,丢在他的地上嘴里不停的说:“真不知好歹”。这时,那个聋哑人拉住他不放,因此,两个人争吵起来,聋哑人把钱还给他,要年青人还他的字画,年青人毫无办法,也知道自己错了,没有尊重他人的人格和劳动成果,在众多人的谴责下灰溜溜的跑了,这个聋哑人保护了自己的尊严。

青年人损坏了别人的尊严,应该得到社会的谴责,每一个人对社会残疾人多一点关爱,世界就会变得更加美好可爱。尊重别人等于尊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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