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阿Sam《去,你的旅行》1000字
老妈送药上来的时候,我该起床了,一看手机:呀,又十点了。
磨蹭着起床,洗漱后再次回房,已经十点半了。打开窗帘,外面已经是一个水汽氤氲的世界。最爱家乡的雨,那点轻柔,那点忧愁,忧而不伤。
忙穿好衣服,不戴帽子,随手拿起伞,想去淋淋雨,再去那条曾经每天必走六趟的水泥路,跳房子。我喜欢淋雨,但不喜欢淋成都的雨,成都的雨太冷,太疼,也容易感冒。而家乡的雨,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多了那层家乡的味道,像安抚,也常常在我难受时到来,如此善解人意,丝丝的是有感觉的,但不疼不痒,而你知道它始终是这样存在的。让你怀念,让你盼盼望。
我就这样,拿着伞,淋雨,跳房子。我一直觉得,拿着伞淋雨是最美的矛盾。也许你会说我过分多愁、敏感了,也因此经常被老妈骂,但就是喜欢,甚至于迷恋,像毒瘾,戒不掉。
想起最近看的那本旅行随笔里,在一个章节的第一页写的那句话——“钢琴渐慢,舞步凌乱,城市的夜在弥漫,下雨的时候习惯不打伞”。
应该是看到这句话,而毅然买的这本书吧。很小的一本书,只有200多页,却要32.8元,微贵,但因为作者也有这样的习惯,没有犹豫,也谈不上后悔。
“下雨的时候习惯不打伞”……
阿Sam,应该谈不上是一个作家吧。在这本书之前,我一点都不了解他,据说,他的午夜场(BLOG)很有名。
他喜欢旅行(感觉这句话像废话)。大学的时候,不想学习,不想工作,只是每天打工,赚到差不多的钱后,就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的火车票去旅行。然后,大学快毕业的时候,偶然地去了上海,因为一个叫苏的女孩,留在了上海。几年漂泊的日子,和苏世界各地的旅行,而现在我觉得,他是带着对苏的记忆,又重新故地重游。
阿Sam说,一个厨房的价钱就可以环游世界,当然,少了厨房,可能房子已经不再是房子,但是那时候你的世界观也变了。
我只是希望,待我工作时,不会像大多数的白领一样,把所有的时间都交给工作,把大多数的钱都付给名牌,而是每年都有自己的旅行计划,到世界各地去看看,和父母,和哥哥、嫂子,和朋友,或者和爱的人。
一起看“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悉尼,然后在CAMPOS喝一杯热拿铁;
去“别说你不快乐”的墨尔本,然后携手走过世界上最美丽的海岸线;
再去走走“从漫画里走出来的城市”东京,迷失在表参道,醉后还是下北泽;
如果可以,想去西贡喝一杯越南滴露咖啡,在西贡淋一场雨,感受一下芽庄的第一眼阳光;
还想去首尔,在烧肉店喝一杯“真露”思密达,在24小时不打烊的东大门逛一整夜,去各家潮铺体会一个可以不一样的我;
然后是台北,三毛的台北,阳明山的星星;
曼谷、新加坡、阿德莱德……
写到这里,才发现阿Sam没有写美国和英国,是因为没有去过,还是因为大多数人都去过而没写,或者只是因为那里没有苏的记忆。不想深究,阿Sam的旅行随笔也只是参考,我相信,有意或者无意,十年或者二十年后,在世界各地的一座座城市上,也会有独属于我的记忆。
答应母亲的,要带她去爱琴海;曾默默许诺父亲的,要带他去澳门赌一场;曾经和鸽子的约定,两个人去日本……
如果一个人的世界大小真是固定的,那么我想做的是,在尽可能的情况下,走遍我的世界的角角落落。
如果我问你,世界各地的雨都是一样的吗?
你一定会说,当然不一样,或用反证法来证明,我已知道成都的雨和奉化的雨是不一样的,那么世界各地的雨已不是一样的了。
但如果你问我,世界各地的雨都是一样的吗?
那么我会说,待我走遍世界各地后,感受世界各地不同的雨季后,再告诉你,世界各地的雨是不一样的,好吗?
希望,我可以这样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