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下这段文字时,屋外雷电交加,倾盆直下的雨水伴着每次的电闪雷鸣,风敲击着窗户,世界上所有的声音都湮灭在雨水里,这让我想起大雨中开着迈巴赫,驶离死亡国度的少年,少年的眼眸被金黄色点亮,透过时间的雨幕凝视过去的自己,熠熠生辉。
还有尼伯龙跟铁铁战中,和九个头盖骨的荷官玩德州扑克的二货主角。
还有那一头耀眼金发的A级,手持沙漠之鹰,敢骑着哈雷驶入家族会议,以为自己能掌握命运,却永远唤不醒他的母亲。曾听人说过,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小小的房间,房间住着一个小孩,我们每人在高兴时,也在积累悲伤,当悲伤积满时,我们把悲伤丢进那小小的房间,然后挺起胸膛,重新走进那份快乐与热闹中去。守在门前的那个小孩,名叫孤独。快乐可以分享,而孤独只能独自品尝。第一次看<<龙族>>时,觉得这是群坚强又倔强的小孩,明明拥有至高无上的血统,还紧握着人类的感情放不下手,珍惜那脆弱如泡影的感情,以人类的躯体,拿起武器,挥向末日的敌人,他们比谁都孤独,但他们比谁都勇敢。我最喜欢其中那个片段,第一个是路明非把四分之一的生命给路鸣泽,以换取诺诺活下去。我想那个小屁孩在深海下喊出“不要死”时,是在挽回自己身为人类微笑重要的幸福吧!第二个是身为龙王的夏弥为了使自己弟弟活下去,伪装成人类接近楚子航,却把自己一圈一圈绕进人类的情感线里。感触最深的是路明非一次又一次拿自己的生命与路鸣泽交换回他人的生命,却可以一次又一次面对朝晨发出没心没肺自痴的笑,没有人知道为了现在的平静,他付出了什么,在尼伯龙根,他拿起“七宗罪”指向注定死亡的龙王,那时,与他同在的楚子航在昏迷,冰雪聪明的学妹是龙族的卧底,偌大的地底世界只有他一人独立。那个结局让我明白,最值得守护的东西,既不是荣誉也不是金钱,而是那群在你身边蹭吃蹭喝风雨同行的狐朋狗友。我们正是因为那些微小的牵系才变得勇敢。一个人在天台上迎风高歌,是美。一群人围在烧烤摊边啃着油条,也是美。那些勇者们,路明非,诺诺,楚子航,凯撒,零,芬格尔……即使他们是混过夜店秀过下线的二百五,即使他们的过去并不精彩也不完美,即使他们生活在血之衰的孤独下,而每个人都坚强的一路走下去。我们记得天台上的是路明非,是因为我们也曾孤独的一个人远眺远霞。我们心中有火种,即使再微小在脆弱,它也可以抵抗孤独。青春时代,最容易孤独,也最需要燃烧的时代,哪怕微小,可笑,哪怕整个世界都在反对,哪怕大雨中只有你一个人孤寂地等待天明。心中那团燃烧着的火,无时无刻陪伴着我们,就如可怕的孤独无时无刻笼罩着我们。就这样一直走下去,那时,孤独会为我们喝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