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同陌路

有时候,相逢、相遇、相知、相恋只是一段短短的路,那之前叫做不认识你,那之后,叫做形同陌路。

我们常需要面对一些关联的形态,比如亲密,比如相恋,比如同伴。这些关联的形态一直在改变着,也许微小,也许巨大,但都是说不上来的。什么时候的事呢?一瞬间的转变。

像年月日和时分秒的这种关联,亲密,似乎不可替代,就好像习惯了的陪伴,理所当然。因为我们总觉得有什么是不会改变的吧,有什么该会是永恒的吧。但却变了。曾经有多么亲密,就变得有多么的疏远。可曾经还在啊。这就是密切的形同陌路。

在一段感情之后,有些人会尝试着遗忘,于是像“我不记得他了”“我不想他了”这样的话也就听得多了。可这样的话却恰恰说明了没有忘记和依旧想念。重点是那个“了”字。说明曾经有多少次反复的深入生活,说明还萦绕在心里,也就说明那些话语中的掩饰。这就是刻意的形同陌路。

“就是我不认识的那个人。”这句话最近相当流行。意指某一个曾经有过不同寻常的关系,如今这关系却消失殆尽,想要忘记,却又控制不住想念的人。因为办不到忘掉,却又无法挽回了,所以才会宁愿从未认识过,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甚至从未见过。这就是无奈极了的形同陌路。

想要把关系都退回到原点以前,想要到所有的事情都没有发生过,想要像陌生人一样可以简单的错身而过。

这是所谓形同陌路。

形,同。

意思是说,就只有看起来像陌生的过路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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