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和表弟做了一件很不应该的事——我们把生糯米放到了大家吃的饭里。表弟的家在湄潭,他是我幺舅的儿子,他的大名叫张伟丰,今年7岁,而且他还是他们班的班长呢!
下午,我们从湄潭的太阳城广场回到表弟家,妈妈告诉我和小丑(这是他的小名),我们过一会就要去参加一个酒席(在湄潭,酒席指的是吃饭而已)。我和表弟在外面很饿,所以就买了很多东西吃,现在已经把肚子填的饱饱的了,我们想:我们在大家吃饭的时候能干点什么呢?总不能傻乎乎的呆着吧!所以我们就计划把幺舅家的生糯米洒在酒席的菜上。将计就计,我们以看生糯米为借口,我们每人抓了一把生糯米放在自己的口袋里。在路上我让表弟把他的生糯米给我,让我来撒到菜上。毕竟我的动作更快、更敏捷!
经过了这件事,我觉得很对不起四姨婆、四姨公。他们对我那么好,我却让他们不开心!而且我还真正明白了“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这句话的含义。我以后一定不能这样做了!因为别人会不开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