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星”是非说
“追星”也算一种时尚。人们所追的星一般是时下最引人注目的歌星、影星、名模、体育明星、商界名流、学术界名人,等等。例如,郭兰英、红线女、葛存壮、马三立、李冰、米高佐敦、李嘉诚、比尔·盖茨;这些明星多是事业上的佼佼者,有的才德双馨,葛存壮曾批评儿子葛优迟到、怠慢影迷的错误;马三立有一回坐出租小汽车,坚持要付车资,婉拒相识的司机不收车费的好意。不过,有的明星可能在品格上有一些缺憾,好比苏永康涉嫌吸毒,毛宁搞同性恋,刘晓庆偷税漏税,赵薇穿印有日本膏药旗的衣服,伏明霞穿粗口裤,麦克·杰克逊患恋童癖,陈冠希爆出“艳照门”……真是“金无赤足,人无完人”。
如何看待追星的是与非呢?这要根据追星的目的和结果的好坏来作出判断。
人们追星,目的很复杂。有的是为了欣赏他们精湛的才艺,学习他们高尚的品德,支持他们的事业。海南的父老乡亲为李双江捧场,是感激他不惜舟车劳顿,义务参加“心连心”巡回演出,把党的关怀送到革命老区群众的心坎里,并唤起了人们对红军的深情怀念;60年代,人们学雷锋,是学习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艰苦朴素的精神。拥趸远涉重洋追随“国足”,是为了激励球星们为国争光。这样追星,对明星是一种鞭策,对星迷是一种艺术、学术和思想的洗礼熏陶。
可是,有的人追星,是出于爱慕虚荣,他们艳羡明星的优裕生活和显赫地位,梦想得到明星的青睐。有的人追星,更是出于猎奇,出于对刺激、怪诞,甚至反社会的东西的追求,就如苍蝇追屎。他们千方百计地得到明星的签名、照片,强行向明星索取拥吻,为之荒废学业,放弃工作,能见到明星一面,吻到明星一嘴,就涕泪交流,大有死而无憾的味道,最疯狂的是杨丽娟,苦追刘德华13年,逼得老父跳海自杀。有的女星迷,听到自己暗恋的男明星恋爱结婚,她就殉情自杀。更有一种另类的“追星”,竟以希特勒为偶像,加入纳粹,竟拜李洪志为师傅,点火自焚。毫无疑问,这样追星,对明星,对自己,对社会都有负面的影响。
我们应该怎样对待明星呢?要采取鲁迅所提倡的“拿来主义”态度,不做孱头、昏蛋、废物。要用一分为二的眼光审视明星的言行思想,学习才德双馨的明星的敬业精神、奉献精神、进取精神,领略他们的博大精深的艺术作品、学术成果或经营技巧,而不是不辨好坏,爱屋及乌地接纳明星的一切,包括缺点、错误,更不是为了追星,忽视自己的生活、学习、工作,造成变态心理,甚至走上反社会的歧途。
我们不要被光环效应所蒙蔽,只见明星好的一面,不见明星坏的一面。像前面提到的李双江,长期以来红遍中国,曾为人尊敬,但他年轻时在个人作风上栽过跟斗,跟梦鸽结婚,老来得子,过度宠溺。最近他坑爹的儿子成了轮奸犯,令一家人名誉扫地。
记住,追星可以,但别盲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