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掉的,未必一定是让我感到不舍,心疼的。相反,会让我感到些许的快乐,自豪。

五,六年级的时候,由于班里人数多,交到了一个知心好朋友,于是我俩形影不离,上课一起学习,下课一起玩,由于她比较爱花钱,所以每次我们出去玩都会买一些好吃的。妈妈给我的零用钱我一般会放起来,等到关键时刻再用。

那时候,只想和好朋友买一样的东西,由于我的零用钱有数,所以我只带了10元钱作文本周开销,再加上上学买的一些学习用品,已经所剩无几了,所以只好硬着头皮向妈妈要钱。

妈妈知道后,也没说什么,扔给我了一些钱,就走了。我看妈妈有些生气,于是,我也不敢多说什么了,把钱放在了桌子上,没有拿。

由于和好朋友一起玩,她买的都是最好的,而我就想和他一样。于是偷偷拿走了桌子上的那些钱。

她买了尺子,我也不管家里有多少尺子,也买;她买钢笔,我也买,生怕我俩买的不一样,生怕我少买了一样,生怕我俩因此而不同。

其实,也正是因为不想让我们俩差距太大,不想让我们的友谊出现缝隙。

刚回到家,妈妈看到我拿好多东西回来,于是让我坐下来谈一谈,妈妈知道我的本意,所以也没有批评我,责怪我。只是单纯的,语重心长地告诉我:“孩子,好朋友并不是在物质上比来比去,而是你们在一起能互帮互助,取长补短,你们在一起能快乐,开心。”

是啊,丢掉的,未必一定是让我感到不舍,心疼。而我却感到了快乐,自豪。

闽ICP备2021017268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