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们都喜欢放烟花,我也不例外。尽管国家明文规定市区不准放烟花,大人们也反对小孩子放烟花。可我总以为有点小题大做,谨慎一些就不会出什么问题。直至去年春节,我才相信这规定还是有一定合理性的。
那是一个热闹的除夕夜,我和堂哥用压岁钱偷偷地买了好多烟花爆竹,然后悄悄地来到后院的空地上。
呵,空地上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天空中“百花齐放”。看着这美丽又热闹的景象,我的心早就痒痒的,也想凑个热闹。堂哥是个放鞭炮的高手。只见他顺手拿起一把“芭蕉扇”摆好,一点火,这“芭蕉扇”就像《西游记》中铁扇公主的扇子一样,直冲云霄,冲到半空飞散开来,摆了个艳丽的造型。“真是太美了!”我情不自禁地叫了起来。这时,我看见离我不远处,一个看起来比我大一两岁的男孩,也拿出一个“蹿天猴”放在地上摆好了,正准备点火。以前,我只见过一次“蹿天猴”的造型,十分漂亮。所以,我也正想借此机会好好欣赏一番。导火索“哧哧”地响着,很快,“蹿天猴”猴急着要“蹿”起来。可出人意料,它没向上蹿去,而是箭一般地蹿向男孩对面的一个十来岁的女孩子。幸好,它与女孩擦肩而过。
“坏了!”“蹿天猴”撞到前方的一棵大树上之后,又“倏”地反弹回来直冲向女孩子的额头。“啪”地一声,周围的人惊呆了。小姑娘马上捂住了额头,只觉得脸上火辣辣地疼。接着是一阵嚎啕大哭。“怎么了?”“能看见吗?”“没事吧?”小姑娘的手被人掰开了。眼泪早已模糊了她的双颊,幸好没撞在眼睛上,但额头上已隆起一块高高的疙瘩。一位大人背起她赶紧向医院飞快地跑去。
啊,好险!如果烟花炸在眼睛上,那后果真是不堪设想为了欣赏片刻的绚烂,却要付出沉重的代价,这是一个多么愚蠢的行为。
生命诚可贵,莫轻易付之一炬!
青田县海口镇中学初一(1)班胡婷 指导老师:黄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