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诺去帮妈妈干活,给葡萄浇浇水,翻翻土。她年少的身躯杵着沉甸甸的的铁锹,有多不般配。忽然,她看到了一只蚯蚓,便撂下铁锹,俯下身把蚯蚓捧在手心。她幻想着,它截断之后是不是真的能变成两段呢?但是她不想冒着蚯蚓的生命危险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她于心不忍。
翌日是上学的日子,小诺走进简陋的教室,安静地坐下。坐在前面的金刚傲慢地回过头,递给她一块糖:“这个口味我吃腻了,送你了。”小诺没有拿起糖,甚至都没瞧上金刚一眼。周围的同学都诧异不已。金刚是全村最有钱的人家的长子,平时的小玩意让人眼花缭乱,别人都求之不得,小诺却拒之千里。金刚无非是想小诺考试的时候帮帮他,没想到小诺不为所动。一股暗流在金刚的心里涌动。
等大家都散了,老爷爷问小诺:“为什么喜欢吉他啊?”小诺觉得老爷爷慈眉善目的,就袒露了自己的心事。“我爸爸原先是制乐器的。我最喜欢吉他,经常偷偷弹着玩,哪怕不得要领,也很开心。爸爸就是知道,也不会说我。或许,我对吉他就是一见钟情吧。我知道,那些乐器终究是属于别人的,因为我买不起,我们这里只不过是一个中转站而已。后来……”小诺吸了一口凉气,“他去世了,乐器也都变卖了,我从此和吉他不复相见了。”老爷爷同情地望着小诺,突然问:“那天六一在学校又唱歌儿有跳舞的是你吧!”小诺陷入了回忆,那天,她戴着华丽的头冠,穿着紫绿相间的大裙子,载歌载舞,充满了柔情与活力。如果把傣族的舞姿比作矫首阔步的孔雀,那么小诺表演的维吾尔族舞的特色就在于百鸟朝凤般呼朋引伴的魅力,是一只自由烂漫的凤凰,又不失高瞻远瞩的宏大志向与王者风范。那歌儿,就更是可见一斑了,洋溢着对生活的憧憬和对自然的朝圣。小诺的脸微微泛红了,眼睛却是亮亮的,好比火焰飞溅起的火星。“我妈妈教我的,只不过,打爸爸死后,她没快乐过。”小诺的眼睛刚现出火花,又黯然神伤了。“小姑娘,这本书我送给你了。”小诺惊异地瞪大了眼睛:“这怎么行?瞧您,日子也不好过吧?”老爷爷带着一副“见笑了”的表情,硬是把书塞到小诺的手里。小诺凝望着泛黄的书页,感觉像做梦一样。
每天中午回家吃饭,她总会检查一下书是否安然无恙。但是,就是这暴露了她。有一天,她突然发现书不翼而飞了。她如没头苍蝇四处乱转,太阳穴像在“腾腾”地跳着。妈妈喊她去吃饭,她只好不动声色地坐下来吃,妈妈一边夹菜,一边说:“书我放你书柜上了,包了一层白皮。要是你父亲发现了,非宰了你不可!好在他不会对书架感兴趣的。以后注意!”小诺感激地望着妈妈,可妈妈垂着眼皮没有看她。
“有一回,我上市场买菜,人们都说这块地带‘乱’,我搞不懂。不过,真是‘百闻不如一见’,我正挑着菜时,忽然觉得挎包一松,轻飘飘的,我一回头,看见有个人飞快地跑了,像鱼钻进海流中消失在人群中。我发现包的带子被剪断了,恍然大悟包被偷走了。旁边一个女士说:‘我知道那人的长相,也目睹了刚才的一幕,对不起,那人手里有刀子,别的凶器也说不定啊。你以后还是小心点吧,听说这是从新疆那边来的犯罪团伙。’我就问:‘那你听谁说的?’她说:‘警察们都那么说,那边不发达,好多民族又混居,有的人甚至没有固定的家。’我低着头假装注意摊子上的菜,心里却非常悲凉,不光是因为丢了包。”
“学校新调来一个音乐老师!”这个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飞遍学校。小诺可高兴坏了。听小田姐姐说,原先学校有一个从上海下乡的音乐老师,结果在她入学的前一年就调回家乡了。这下,命运不负有心人啊!这个支边来的老师姓孙,卷曲的头发,洁白的面孔,身上仿佛还带着百合花般的香气。小诺一下了课就偷偷跟在老师身后,却不敢贸然上前,仿佛有一股强大的力量驱使着她,小诺不禁脱口而出:“老师!”老师回过头,笑靥如花。她似乎感觉到小诺有什么至关重要的话要说,就伸手做了个“请”的动作,带她来到了草坪上。
有一天晚上,继父对小诺说:“这是上回借哈买家的一百块,把钱送到他们家。”小诺看着外面夜深露重的,心里被恐惧笼罩着:“我不敢。”“不行,答应今天是最后一天了,要是不守信用,哼,下回就别想找他借钱了!”小诺无奈地接过钱。她推着吱呀作响的门,一听猫头鹰时而低沉,时而尖利的叫声,就毛骨悚然,血液直往上涌。她攥紧了拳头,飞也似的一路狂奔。还没到哈买叔的家里,就远远地望见河边有朦胧的人影。她好像辨认出,那瘦高的个子和哈买叔差不多,她窃喜,不用再跑那么远了。她冲上前去,忽然有一双大手捂住了她的嘴。“你看到了什么?”口音不像是本地人。他在和河边的人打着什么手势。小诺的脑子一团糟,电光火石间,她意识到眼前是罪犯而不是哈买叔叔!她努力观察眼前的面孔,但愿自己能向警方告发他们。那个狡猾的坏蛋仿佛知道了小诺的心思,黄如秋叶般的脸上露出一丝笑意:“恐怕你再也没有那一天了!”然后对捂着小诺嘴的人使了个眼色,那个人不由分说地扯着小诺踉踉跄跄地往河边推。小诺急了,总得想个办法。她意识到自己的老乡是多给人们抹黑。她拼命地大叫,这时,坏蛋腿一瘫,小诺赶紧挣脱出来,有一双手拉住自己,他们一溜烟似的逃跑了。小诺跑了一阵,停下来喘粗气,忽然眼睛瞪得像铜铃那样大。那个人竟然是金刚!刚才是他拿大石头砸向坏蛋的膝盖!平时总是懒懒散散的金刚居然这么仗义,这么勇敢。金刚也停下来,吞吞吐吐地说:“那天,对不起,我不知道你这么想学要那本书。还有,你没跟老师说起我阻挡你的事,我很高兴。我从小就因为淘气经常被别人告状,然后被妈妈教训一顿,有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一事无成了。但是,你却不会斤斤计较。”小诺好奇地偏头问他:“你怎么知道的?”金刚不好意思地说:“那天我想在草坪上踢球,一看你来和老师来了,就躲了起来。你说的话我全听见了。对了,你现在有琴吗?”这句话正戳到小诺的软肋,小诺垂头丧气地说:“还没有,老师在争取。”金刚突然说:“我可以让我妈妈出钱给你买!”小诺的脑袋“嗡”地一下,就好像醉了。“那怎么行!”金刚回答:“我觉得钱用在有用的地方,怎么不行?要不,作为报答,你得天天给我弹歌儿听,不许重样,我长那么大,还没见过吉他,更别说听吉他曲了!”小诺热泪盈眶。
几天之后,老师和小诺、金刚、金刚的妈妈一同来到了乐器店。各种乐器琳琅满目。小诺的眼睛都直了。她挑了一把琴,两百元。金刚说:“不行,要练就拿好的,否则会把手弹坏的。”小诺哧哧地笑了:“我爸爸说和主人磨合得默契的乐器才是真正的好乐器。”老师发现一把白色的琴:“这个琴,手感柔顺,而且没有杂音。这个颜色也很适合你。”小诺指着自己反问:“我?”“对呀,白色是一种坚韧的颜色,纯洁素雅,并且在执着追求的道路上不受任何影响和玷污,飘逸着宁静的气韵。”小诺痴痴地望着将属于自己琴,梦幻般的颜色仿佛带她走进另一个天堂。她看到了长大后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