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视生命的色彩

——平等对待

据有关部门的调查报告显示,目前我国各类残疾人的总数已经达到惊人的8500多万人。回忆之前的岁月,期间发生了许多不公平的事,在生活在以前的那个旧社会中,我国现有的法律根本没有一条涉及到关于保护残疾人的有关条例,这使残疾人一直被人们欺压着,不平等对待……模模糊糊的,还记得上一个星期所发生的事。

……还记得那一天的晚上,天空中悬挂着一轮明亮的圆月,柔和的月光洒在这片冰冷的土地上,使原本冰冷的大地上增添了一丝丝暖意。我和爸爸正走在去涮羊肉馆的小道上,刚刚推开那扇沉重的大门,一股股羊肉和暖流互相交杂着迎面而来,这勾起了我肚子中的蛔虫,好香啊!我朝馆中瞟了一眼,啊,里面真是人山人海,座无虚席啊!我和爸爸随便找了一个地方坐了下来。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了一句话:“有哪一位好心的大哥大姐过来搀扶着我?我是一个残疾人,我的腿有点毛病,这楼梯太高我爬不上去。”听了这几句话,人们纷纷对他投去了异样、冰冷的目光,每一个人都用自己怀疑的目光去打量现在在我们身边的残疾人,望着那位残疾人可怜的目光,我的心微微颤抖了一下。人们议论纷纷,似乎都嫌这位残疾人的衣服脏,还有他那双不完整的腿!残疾人似乎受不了人们像排斥异类的举动与眼光。看到这里,我的心灵被人们的冷酷无情伤害了,我刚想去帮助他,可是,他却低着头,灰溜溜的走了,只留下了一声声的叹息和愈行愈远的孤独背影。

这件事虽然经过了两三年,但是,我仍然对它念念不忘。那一声声的叹息和愈行愈远的背影,残疾人的举动时刻都在牵动着我的心,我为他的不平等对待而悲伤,但是,我又为人们投去的冷酷无情的目光而感到愤怒!难道那位年轻人就因为身体上的小小缺陷就要受到人们的不平等的对待吗?难道人们就为这么点小小的举手之劳都不愿意去做吗?这几个问题不停地在我脑子中来回地荡漾,纠缠着我的心,这使我久久不能平息心中的愤怒!

通过学习《普法教育读本》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的简单几条,使我受益匪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的第一部分第三条: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还有第一章中的第七条:全社会应当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残疾人提供捐助和服务。从事残疾人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努力为残疾人服务……这几条法律明文规定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还有努力为残疾人服务等,这些条约都有效的保护了残疾人民的权益,可是,这些条约难道在有些人民群众的眼中只是一张废纸吗?

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平等对待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这是我们这些健全人义不容辞的义务。我们应该保护那些“折翼天使”,更要呵护他们脆弱的心灵,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要知道:虽然法律不能够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任何事情都是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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