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墙上出现了一个人影,那是一个女孩,手捧一本书,在读些什么?她的样子看起来很认真,一点一点的看着,一句一句的读着,手上还在不停的笔画着什么?没错,那就是我,那个喜欢在夜晚看书的我。
我喜欢在夜晚看书,写作。我觉得那是一个人最清醒的时候,也是最有灵感的时候。我喜欢写作,喜欢把自己浸泡在文学世界里。我喜欢看郭敬明的书,喜欢把自己融入到文章中,淡淡的忧伤,有趣的语言,让我真正明白人生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这就是我,那个喜欢文学世界的我,那个喜欢写作的我。
“爸,来看看我新写的文章”,“又写?!不是跟你说过,不要在这方面下太大功夫吗,写着还不如,背几个单词,记几个公式啊!”“成了,我知道了,快看看怎么样一般般吧,你说了很多废话,使文章不生动,又不有趣,还不够好。”“知道了,我会努力的,直到你认同我的文章。”以上的对话在我家经常发生,已经不稀奇了。我还是原来的那个样子,晚上写作,不是我不听父亲的话,我这人有一毛病就是――倔,你越说我不行,我就越要做给你看,我可以,我能行!这就是我,那个不服输的我,那个倔犟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