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童年》《朝花夕拾》有感
爱,是一个无形的东西,但在它包裹着你的时候,会无比温暖。爱,是一个无声的东西,但它依然会让你兴奋不已。有的爱,轰轰烈烈,好似一匹骏马,从远处飞奔而来,又疾驰而去;有的爱,平平常常,但它却早已无法用文字所表达,两种爱恰恰相反。
在《童年》中,主人公阿廖沙,自幼丧父,随母亲来到了外祖父的家里,外祖父年轻时是一个纤夫,后来开染坊成了小业主。阿廖沙来到外祖父家时,外祖父家业已经开始衰落,由于家业不景气,他愈加专横暴躁起来,两个舅舅也在为分家产而相互大打出手。在我们眼中,他们家就像一个地狱,一个充满仇恨之雾的山谷。一天,他出于好奇,又受表哥怂恿,把一块白桌布投进染缸里染成了蓝色,结果被外祖父打得失去了知觉,并得了一场大病。从此阿廖沙恨透了外祖父,他的残暴、专横、贪婪、吝啬,使阿廖沙反感。但在这个污浊的环境里,也还有另外一种人,另外一种生活。这一有乐观,纯朴的小茨冈,正直的老工人格里戈里。母亲也结婚了,但婚后生活是不幸的,是悲惨的。贫困和疾病消磨着她的心灵,她开始暴躁,对阿廖沙常常表现出冷酷和不公平。“爱”这一名词在阿廖沙心中渐渐被憎恨所吞噬,他憎恨外祖父的吝啬、残暴,也憎恨母亲的冷酷、无情。从此走向了“人间”这条道路。但是我们要相信,在成长的道路上不是一帆风顺的,也不是大起大落的,在你的身边总会有那给你带来光明和向往的人,就像文中的外祖母。
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与《童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不必说里面的《狗·猫·鼠》,也不必说《藤野先生》,单是一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就回味无穷。
整篇文章描述了“我”儿时在家中百草园的乐趣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严格但不乏乐趣的生活。看,菜畦的“碧绿”,桑葚的“紫红”,菜花的“黄”以及蜜蜂的“臃肿”,一个个刻画的都那么到位、传神、逼真。“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作者通过对听觉的描写,用孩子的眼光看待世界,让这个世界又有了别样的精彩。
在三味书屋也不曾闲过,找蝉蜕、捉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一次又不敢去太多,否则先生就会大叫:“人都去哪里了?”。上课时“我”把纸糊的盔甲套在手上做戏、描画卖钱,不亦乐乎。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布满激情。
但两篇文章都有异曲同工之妙,都反映的当时下层人民的艰苦生活和对社会腐朽的强力抨击。《童年》以外祖父为代表,表现了当时社会的腐败,歧视,人民生活的艰辛。《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则通过拜孔子,拜先生和读书时的语句揭露和批判了封建制度的腐朽、脱离儿童实际的私塾教育。
用不同的眼光看待“爱”,你就会有不同的收获,爱别人,也被别人爱,这就是一切,这就是宇宙的法则。为了爱,我们才存在。有爱慰藉的人,无惧于任何事物,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