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

ME身边有一个好铁好铁的朋友,叫小絮,但我总叫她花花——这是本人赐她的外号,不知道是哪一时的冲动涌上来的灵感,想出一个这么好,这么令人叹为观止的名字。

我和花花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说我们都关心流行,都爱听音乐,都喜欢晚睡早上起不来,都可能趴在被窝里开电话会议……但是有一点,我们之间有着天壤之别,那就是——她的眼睛好大好大,睫毛好长好长,电力好足好足;我的眼睛好小好小,睫毛好短好短,目光好呆好呆。哎,没办法,爹娘给的,认命了!(嘿嘿!)

花花和我一样,是个老实不住的茬,不甘寂寞,不管上课下课,绝对手忙脚乱。除了老班的课可以稍稍安静一点,其余的靠边拉!!!!

有一次上社会课,花花给我传来纸条说她要睡觉,昨晚没见着周公,心里正内疚着,打算现在补上,如果一旦发现敌情(就是被老师发现,或者发出鼾声),就以马拉松的速度叫醒她。我回头做了个OK的手势便和同桌开始谈天说地了。反正现在班里比菜市场还热闹,我和花花犯一点小错误,老天爷一定会原谅的。过了大概十分钟,我突然发觉谁踢我凳子,回头一看,我差点把下巴掉地上——这小花花同志是睫毛四翘,头发张飞,双手乱舞,口淌哈喇,脚还在下面乱蹬——真服了这小妮子。没办法,叫醒她。于是,我趴在她耳边轻轻喊:“刘德华来拉!”(刘德华是花花的偶像,每当听到和华仔有关的事,‘花花’马上变成‘花痴’)只见她“砰”的一下跳起来,差点撞到我,很大声的叫:“华仔别走呀,给我签个名吧!我好崇拜你哦”顿时,班里鸦雀无声,只有花花呆呆伫立如此。我一直在很小心地拉她的衣角,她却没发觉。2秒钟之后,她才发现了自己的窘境,所有人——包括社会老师都瞠目结舌地望着她,她的脸一下子由通红变得黑紫,头发像刺猬一样立着,眼睛不停地眨呀眨,然后战战兢兢地坐下了。1秒钟后,全班爆发空前绝后的暴笑,就连那个倭瓜头,羊毛卷,整天脸拉的像长白山还长的社会老师也乐得趴在见讲桌上起不来了。当时的花花呀……

就因为这事,花花曾不惜电话费,和我唠了一小时四十分钟——批斗我,内容可想而知拉!不过尽管如此,我俩依旧是最最铁的死党——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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