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莲树

一个小孩……不对,是有三个小孩,有一个小孩吃着桃子,另一个小孩吃着梨子,我因为家里不是很富裕,只是在一旁站着看。那两个小孩吃完是果子,于是就商量:既然果子那么好吃,那么就把果子的核种起来,以后就可以不用买都有果子吃了。那两个人就把吃后剩下的核种了起来,我拾起地上一棵苦莲树结的果实也种了起来……

过了十年后,我们的果树都长大起来了,那两个曾经是“小孩”的人也跟我一样长大了,他们的果树也结满了果实,我十年前拾起的苦莲籽种下去也长得很茂盛。他们俩的果树因为没有经过人工营理,虽然结了很多的果子,但都很青涩不能吃,而我种的苦莲树,虽然长出了很多果实不能吃,但是我的苦莲树的主树干长得很粗壮,足以要一个人伸直双手才能抱住树干。所以,我用我种的苦莲树把我们三个人家里的家具都做好了……

——这则故事是我从我三伯那儿听来的,是他自己编写的,因为我三伯小时候家里不富裕,这是爸爸跟我说的,说以前老家那儿很穷,我想这则故事也是三伯从小时候启发来的。这只不过是一则很短的故事,却很多教育意义,比起无聊没意义的《故事会》来讲要好一百倍。我是用第一人称写出这则故事的,故事中的“我”种出的苦莲树即使果实不能吃,但是树干却用处很大,结出的果实落到地下还可以再长出新的苦莲树来,比起那两个小孩种的果树自然显得更上一层。所以,做事情不能总满足于现状,用处最大的才是最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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