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味人生(10)

搬回画室住的那晚,我似乎成了一个罪人----给大家带来了黑暗----这一带都停电了。没有电,即使是秉烛也是难以作画的。大伙在负责老师的带领下,到画室后面的"朱记"开烛光晚餐。像我这样的穷家子弟,经过了一星期不知肉味的日子,今晚当然要加菜,破天荒地享用着五块一份的快餐.而来自广西的Tomson 虽然也好几天不知肉味,但今儿依然在邻家小店笑着用两元一份的炒饭.这对那些餐餐四五元以上的室友来说是不可能出现的情况。所以他们带着异样的目光,不愿与我等平民共桌一餐。在阶级分化下,我和Tomson 自然成为了铁朋友。

领导是吃不惯这里的饭菜的,所以他宁愿步行二十多分钟到南昌街吃。我刚来的那个月,和所有的人一起跟着领导走。那里的快餐有四块的,两肉两青菜;有五元的,这你就可以吃上一只鸡腿或者烧鸭腿,此外还送一碗热汤,可以加饭,保证你吃得饱。

领导是插队的高手,这是我们学不了的,因为我们不懂“卖老”。

领导说,这店虽然只有二十平方米,却挤着各个画室的精英,并可以从他们胸前的“狗牌”知道是哪个画室的他们大画室就是这样,规定你出入带证,胯下夹一块速写板,耳边夹一支铅笔或者碳笔,腰间的钥匙上还要串上小刀和橡皮。我们画室是最自在的,没这些规矩。

吃不了高贵的快餐,我跟着Tomson 在早餐煮一个五毛钱的蛋,加五毛的青菜;午餐和晚餐都是来一份一块五毛的炒饭。晚上要是饿了,就啃块方便面,饮上两大杯开水解决。领导说这样一来对胃不好,所以建议我们到他必去的快餐店旁边吃,那里有菜粥和香芋饭之类,两块钱一份,份量少不了。从此以后,我们每天的消费就多了五毛钱。

领导中午11点半下班,而我们要到12点才下课,难免又因为评画而拖到十二点半。所以领导时常打包回来吃,这样一来我和Tomson 除了吃固定的香芋饭外,还可以瓜分领导特意为我们加的一盒白饭。有时侯里面还有青菜、玉米等等,直叫我们沉浸在父爱般的关怀之中,极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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