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先生的魅力

印象中鲁迅先生总是一袭长袍,叼着烟管,一脸刀刻似的严峻相,仿佛是旧时代的人物,尽管他是新时代的奠基人物之一。可还是深深的感觉到鲁迅先生是个极富魅力的人,他那深邃的模样很有正气感,甚至认为英雄人物本来就应该是那样的长相。[百家讲坛]播了几期北京大学康震副教授对鲁迅的讲解,每一期都看了,才对鲁迅先生有了一个更全面的了解和更深刻的认识。便不再觉得鲁迅先生很神秘,也更加喜欢他了。鲁迅先生一生的作品很多,小说,散文,杂文加起来有几十部,其作品深深的影响着我们这一代人。教材中收录了先生的很多作品,小学时便有[故乡]中节选闰土的部分,初中时的[从百草堂到三味书屋][社戏],高中时的[故乡][祝福]等,当然还包括其他一些文章,也有别人写他的,比如说[一面],总之印象很深刻。还记得那时也曾想过在桌子上刻个“早”字,无奈到校时间比传达室大爷起床都早,所以作罢,但记得很多同学都在桌子上刻过“早”字。
真正让世人折服于他的根源所在,是鲁迅先生文章的魅力。我接触最多的是鲁迅先生的小说,故事情节大概还是看得懂的,至于文章的深刻大意也总是斟酌着多看几遍后领会出来,回想他当时所处的背景也就隐隐约约的明白了些什么。无论怎样也也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先生写文章喜欢用平实的文字,而且从来都不会有华丽的辞藻堆积。这应该是他写作的风格罢,很多人都热忱的“鲁氏写作风格”。这种风格我是很喜欢的,也是我写文章一贯的坚持和主张。用很平实的文字写文章,表达自己锐利的思想,理性的想法,再把丰富的学识积累融和进去,没有刻意的修饰,以此把自己融进文学的世界。为什么称其为魅力之所在?关键在于平实的文字中处处渗透着细腻的感情,很平实却给人以天马行空的想象,浓墨重彩之处更好似惊雷一般让人慨叹佩服。更加绝妙之处在于有很多细微的想法不需直接阐明,读者便可以深深地感知出来。而且鲁迅的文章从来不脱离自己所生活的时代,代表他那个时代的符号也不断在文章中闪现,自然的表露让下一代有新鲜的体验和感受,也是觉得很有趣味的。
阅读文章时我可以感觉的到,鲁迅先生的心里自然是很苦的,苦什么呢?不成熟的革命党人,当时麻木愚昧的人民大众,一心想要救国却茫然的学生们……所以也就不难理解他发表的第一篇小说为[狂人日记]的初衷了。起床一看四周,却发现自己要救的人竟然要吃掉自己,现在想来是很荒谬的,可怕的“吃人的社会”。他的文章魅力就是这样的大,一枝笔真的当一杆枪来用,打得敌人满目疮痍,让敌人害怕得心惊肉跳。
文坛上后起的新星们惹得很多人恐慌,那些写小说而过早成功的年轻作家引起了很多人的恐慌。其实在我看来,这是没有必要的。那些后起的作家并没有否定鲁迅先生等老前辈们,在人们心目中鲁迅先生的文坛地位并没有动摇,而且有越发巩固之势。敢问现在的孩子们,谁不知道闰土,“豆腐西施”杨二嫂,阿Q,孔乙己等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呢?[狂人日记][祝福]等名篇又有谁没有读过呢?尽管教材改革过程中[阿Q正传]等文章被删掉了,但鲁迅先生的地位是不曾动摇的。不信去问问新华书店,鲁迅先生的作品每年销量都是很好的,而且读者从孩童到老者都有。
极富魅力的人才能留下这样有魅力的作品,大众自然不会忘记他对中国文坛的贡献。写作之人写得畅快淋漓,痛快至极;阅读之人深有感悟,欣赏得不亦乐乎。这就是鲁迅先生的魅力,我们喜欢的文坛巨匠和他那不朽之作的魅力!


后记:谨以此文来怀念鲁迅先生,表达对鲁迅先生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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