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法官

我当法官

一天,一个人领着一只奄奄一息的受伤的狗来向我报案。

事情是这样的:我家的狗正在过马路,一辆车看都不看就撞了上去,我追也没有追上那辆车,该怎么办?

我说:“找到那个人了吗?”

“没有。”

“有车号吗?”

“有。车牌号是晋XXXXX。”

我现在立刻通知交警查找那辆车在哪里。

“喂,我是交警大队,请问您有什么事?”

“我是李楠法官,现在正在破一起汽车撞狗逃逸案,车号为晋XXXXX,请您帮我查找。”

当、当、当

“谁呀?”

“我是交警大队。”

“进来。”

“您好,您要找的人我已找到,就是他。”交警说。

旁边站着一个贼眉鼠眼的矮个子的人,他理直气壮地说:“这不关我的事。”交警把那段录像放给了他,那个人无话可说了,只好上了法庭。

现在是一审判决,根据你们的供词,判决如下:

原告:狗方,

被告:车方,

判被告赔偿原告一万元做为治疗费,五万元做为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

判决理由:原告的狗狗不懂得交通规则,横穿马路,但是因为它没有智慧,不负责任。被告是一个健全人,看到狗横穿马路时,他可以停下车来,但他没有,所以判被告赔偿六万元。

如果不服,可在十五天内起诉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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