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热爱体育的初一男生,或许是因为个子不是很高,所以在篮球社团总遭人蔑视。这种倾向在我第一次到社团时就出现了。不过话说回来,我的篮球虽然没有达到明星级别,但在班上,尤其是在我们男生的圈子里,倒也小有名气。
一次星期天,我“赋闲”在家,偶遇好友罗文杀向兰州体育公园。哦,他是去“学习刘国梁”去了。见他打兵乓球的热情如此之大,我不好给他浇凉水。于是,我也跟着他一同出发。可我想打篮球。临出门之前,我做了一个令我十分庆幸同样也十分悲哀的动作。我拿出了那个篮球。
经过一番拥挤的挣扎,终于到了。他连忙冲上去寻找有空位的乒乓球案,我乒乓球打得倒不是很好,害怕出丑,就坐在场边。那里还有八个篮球架,皆人山人海。和我们平日在学校里见到的景象不大一样,在打球的全都是大人,全都是大人。起码,我没找见一个向我们这样的初中生。
还记得那是这次寒假,我被“篮球高手”马叔叔带到了这里。按老妈的话说,我已经初一,不是一个小孩;但在那些青年、成年人眼中看来,我只不过是一个小不点罢了。别说打球了,你连场都上不了!好,算你很幸运,人看你顺眼,勉强把你叫上来了,你也难以摸到球。好不容易捞了一个,其他人也不会让机会被你“浪费”(我们又不是摆设,投个中投还是可以的)!即使你有空位,也很少接到传球。即使你投进了几个,他们还是会认为自己出手更保险,殊不知自己的水平……很多回都是这样。
这次,我刚坐到场边,就有一队人走过来,叉腰而立。“小孩儿,借你的篮球玩玩。”一个人发话了。
我左右扫扫,哈!其他人仿佛都是空手而来,好像就我带了一个篮球!我要“挟天子以令诸侯”!
“行啊。”我想了想,说道,“加我一个。”
那几个人互相看看,有人说:“来来来,小伙儿,我们正缺一个人。”
我十分庆幸。然而,好景不长,他们的“同伙”来了,并且还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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