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五角钱想到的

今天在路上,我捡到五角钱。怎么办呢?交给警察?会不会有人说我是老土啊?再说了,警察,附近似乎没有,不用为了五角钱而花几元的路费去找警察吧?还有啊,找到了警察,人家会为了这小小的五角钱,大海捞针般地去找失主吗?虽然有首歌这样唱:“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但是时代变了,找警察是为了五角钱,会不会有人认为我是神经病啊?

在原地等失主?失主知不知道他丢了五角钱呢?知不知道他是在这儿丢的呢?就算他知道,他会再用时间与金钱来找这五角钱吗?不会吧?有谁会为了五角钱而浪费数倍的时间与金钱呢?

装在自己衣袋里?不――不好吧?总觉得有人在偷偷看我,似乎在说:“看,真自私,捡到钱就占为己有,真是太没良心了。”

随便给那些看我的人?不是吧?只有五角钱,怎么分呀?而且现在还有谁会相信天下掉下的馅饼呀?也许他们不认为我得了精神分裂症,我就太幸运了。

还是把它放在原地,不管它?不行吧?每一分钱都是人们用劳动、用汗水、用时间换来的,随便放下是不是不尊重人们的劳动果实?这样也许我的良心会加倍地受到谴责。

怎么办呢?我现在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拿也不是,放也不是。主啊!帮帮我吧!我还有事要做呀!

我焦急地向四周望去,一位衣衫褴褛的老婆婆正沿街乞讨,我似乎明白了什么,走过去,把这五角钱放在了她的手里。这时,我如释重负。也对,没人要的钱就交给需要它的人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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