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七岁之前,我是个连鸡都不敢杀的人,常常被邻居家的儿子蔑视为“没有男子气概的人”。在那个疯狂的年代,社会充斥着对于暴力和战争的崇拜。我没有上过学,因而没有接受过学校里对于战争狂热崇拜的教育,但我也看过不少书,算不上没有文化。我曾对战前的教育不以为然,那与在书中读到截然不同。现在细细想来,我之前大抵也算是个反战的人。
十七岁那年,战争打响了。战火迅速蔓延,就连处在偏僻小镇的我也接到了入伍通知,不,不是通知,是命令。我在那张纸上签了名,那些文字飘飘忽忽,一会儿钻入我的脑袋,一会儿又冲了出去。我的记忆力很好,看书时能认下不少词,可这次,任凭我怎么去想都无法想起那张纸上的任何一个字。当我告别父母的时候,是怀着必死的心情的。我不认为战争是正确的,可又不得不成为战争的参与者,甚至是制造者,这使我心情压抑。我心想着,死在战场上算了。踏上去往战争的路时,我依旧浑浑噩噩的。对于新兵的第一场考验,是斩杀战俘。我痛苦极了,但又无法违抗上级的命令。新兵排着队一个接一个走到战俘身后,就像砍萝卜一样结束了他们的生命。我惊呆了,我从未见过如此惨无人道的画面,立时蹲下呕吐了起来。
连着三天,我拒绝进食。每当我闭上眼睛,脑海中就会浮现战俘们脸上悲惨的神情。可这样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到第四天,我的上级亲自来看我了。他询问了我的情况之后,告诉我那些人都是罪有应得,是低劣的民族,而我们的使命,就是对他们进行改造。我惊恐极了。他把我的神情看在眼里,继续说,如果我一直拒绝参加新兵训练,那么我将会成为战场的活人靶子。我不害怕死,却害怕疼痛和折磨。
我已经恐惧到极点,脑袋里只想着不要成为靶子。就连第一次杀人时,我都只有“不要成为靶子”这样的念头,其余一概不知,也一概记不起来。很多事情,只要有了第一次,那么就会有许多次。我用手中的刀结束别人的生命,而心却飞向了蔚蓝的天空和远处的成片的雏菊。在某一次杀人之后,我看着从刀上流下的鲜血,突然嚎啕大哭起来。我听到了无辜的生命在我耳边哀求,听到了风声在呜咽。我扔掉了武器,对着满目疮痍的地面大喊大叫,极尽所能,把所有的痛苦和悲伤都发泄出来。
我想家,我想父母,不想再做战争的傀儡。于是我踏上了逃跑的路。我并不认为做这样的逃兵是可耻的,反而,许多年来我一直为这件事而庆幸,这是参战时我唯一做对的事。
我没有逃回家乡,反而加入了战争调停组织。参战的这么长时间以来,我一直在思考心中的道路是什么。我不信奉丛林法则,不认为战争、流血、杀戮是光荣的,并且为报纸上比赛杀人的报道而感到羞耻。我用一辈子为手上沾满的鲜血而忏悔,但这并不能抹去犯下的罪行。接下来的日子里我投身于和平事业,奔走于国家之间,看到了饿殍遍野的景象、血流成河的大地、无家可归的儿童、断垣颓壁的废墟,我更是坚定了走在这条路上的决心。我愿意为人类的和平、大同而献出心脏,我要将这条大同之路走下去,不死不休。路的尽头,没有战争,只有和平,无尽的和平。我穿越枪林弹雨和遍野白骨,带着一身伤疤,终于换来了暂时的和平。在人类历史上,从公元前3200年到公元1964年,世界上共发生战争14513次,只有329年是和平的。如果和平是燎原的星星之火,那么我将是为其燃烧而献上生命的野草。像我这样的野草,将代代相传,生生不息。
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我想从此以后,我该行走在无所畏惧的道路上,没有什么沟坎是跨不过去的,如朝圣者那样跨出坚实的每一步,大道朝天,生命的河流会一直朝前。弗罗斯特和《朝圣者的背影》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