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美丽之星”评选侧记

金陵“美丽之星”评选侧记

春暖花开的季节,金陵城内迎来了少女们最期待的一场赛事——金陵“美丽之星”。这场比赛之随意如此受欢迎,是因为这项比赛完全不受等级,贫富,家世等的限制,只要是符合年龄要求的女子都可以参加。在阵阵鸟语花香中,比赛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经过万人海选以及层层激烈的角逐,由不同的3个阶级层次中各选出十二名出色的女子参加总决选。总决选并不是一场比赛,而是在一个月的时间内,三十六名选手共同参加一系列的活动,评出各项单项奖,淘汰一些不够优秀的选手,最后剩下十名选手角逐前三甲。比赛的评委由贾母,王夫人,贾琏,宝玉等人组成。

比赛期间城内的媒体不断地进行跟踪报道。在问及哪名选手的胜算最大时,评委之一的王夫人是是这样回答记者的:“先不论家世,才情,但凡那些个品行不端,气质不佳的狐媚女子是肯定拿不到奖的。女子最重要的不是容貌,而是那种端庄贤淑落落大方的气质,就这方面而言,我比较看好的是薛宝钗,贾元春这两名选手,还有温柔贤惠的女子我相信也是很深得人心的,在这方面我个人比较偏爱的是花袭人和秦可卿。……”

而在采访各位选手对本次比赛夺冠的看法时,选手们的反映也是各不相同,有自信可以夺冠的,也有认为其他选手更优秀的。另人比较印象深刻的是选手之一的薛宝钗的回答:“我对自己很有信心,但这并不代表我就坚信自己一定能够夺冠,其他选手的实力也是相当强劲的,大家能够走到这一步都很不容易,在比赛过程中大家也建立了很好的交情,无论哪位选手夺冠,我都为她骄傲,高兴,无论哪位选手离开这个舞台,我都为她感到遗憾。而且,我充分相信本次大赛的评审的眼光和判断,无论哪为选手脱颖而出都是绝对公正公平的。……”薛宝钗的这些发言无疑给她自己树立了一个很好的形象,也为自己争取到了更多的支持者。

这天,选手们在主办方的安排下在××广场举行“最佳才情奖”的选举。比赛的规则是由在场的观众出题,再由评审挑出两题作为考题令选手们现场赋诗。最后敲定的是“海棠”和“菊”两个主题。这场比赛相对于那些出身名门的选手们是有绝对的优势的,比如探春,薛宝钗,史湘云等人。

最后经过选手们的即兴创作,以及评审们的仔细斟酌,林黛玉以《咏白海棠》,《问菊》,《咏菊》,《梦菊》四首诗夺得此单项奖。其诗内容如下:

咏白海棠

半卷湘帘半掩门,碾冰为土玉为盆。

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

月窟仙人缝缟袂,秋闺怨女拭啼痕。

娇羞默默同谁诉,倦倚西风夜已昏。

咏菊

无赖诗魔昏晓侵,绕篱欹石自沉音。

毫端蕴秀临霜写,口齿噙香对月吟。

满纸自怜题素怨,片言谁解诉秋心。

一从陶令平章后,千古高风说到今。

问菊

欲讯秋情众莫知,喃喃负手叩东篱。

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为底迟?

圃露庭霜何寂寞,鸿归蛩病可相思?

休言举世无谈者,解语何妨片语时。

菊梦

篱畔秋酣一觉清,和云伴月不分明。

登仙非慕庄生蝶,忆旧还寻陶令盟。

睡去依依随雁断,惊回故故恼蛩鸣。

醒时幽怨同谁诉,衰草寒烟无限情。

其诗一出便引来众人惊叹,皆说这林黛玉不愧为才女,诗作果然了得。其他选手也是对黛玉极为佩服。

随着单项奖一项项地评出,选手们各有收获,如薛宝钗获得“最佳气质奖”,探春获得“最佳才智奖”,王熙凤凭突出的表演技能获得“最佳演技奖”等。赛事日益白热化,几家欢喜几家愁,有选手获得奖项,也有选手被无情地淘汰,如被王夫人淘汰掉的晴雯,芳官,金钏儿,蕙香等。

终于到了决选之夜,经过层层角逐,最后剩下十名选手,按照目前的分数和人气排名依次为: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史湘云,探春,秦可卿,元春,平儿,花袭人,香菱。各位选手的比分都非常的相近,各自的支持者也非常多。经过一轮轮的才艺表演,技能问答,各位选手都拿出看家本领来征服评委和观众的心,而各具特色的美女们,清冷孤傲的林黛玉,大方随和的薛宝钗,巧言善辩的王熙凤,聪明伶俐的探春,还有其他等等实在是另人们难以取舍。终于,最令人紧张的时刻到来了,最后的冠军将是谁呢?人们纷纷猜测着,从以往的综合表现和人气来看,冠军不是林黛玉就是薛宝钗,而两人各自的FANS也做好了欢呼的准备。接着,主持人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下,微笑着开口:“本次大赛的冠军是——”“黛玉!黛玉!黛玉!黛玉!黛玉——”“宝钗!宝钗!宝钗!宝钗——”,台下的呼喊声一浪高过一浪。主持人示意大家安静,接着继续:“冠军就是——集智慧与美丽于一身的——王熙凤小姐!大家一起祝贺她——”林黛玉和薛宝钗的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王熙凤款款生姿的走到台前接过奖杯……

庆功宴后,在金陵城里最大的酒楼顶层包厢内,坐着大赛的所有评委和巧笑倩兮的王熙凤。王熙凤举起酒杯,环视着众人说:“这次真是多亏了各位评委,之前那些礼物尚不能够表达我的感激之情,稍后我自会派人送去各位看得过眼的一点谢礼。”“王小姐太客气了,王小姐天生丽质,就算我们不帮忙王小姐也一定能够夺冠的……”

闽ICP备2021017268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