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与好

没有规矩,再完美的画家也画不出一个真正的方圆。

脚踩滑轮鞋,历时五天半,从山东到北京,看似是“有志者,事竟成”的典范,但这其中隐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车祸,便会落得个家毁人亡的下场。所以违反规矩的事,不是对的,也不可能是好的。

那么什么是对,什么又是好呢?在我看来,“对”便是那些符合规章制度,符合法律的事。而“好”的含义很广泛,大体来说就是那些符合人们普遍价值观的思想意识和行为方式。而那些规矩、法律,恰恰就是人们价值观的最好结晶。所以我认为,只有是对的,才可能是好的。

只有对的行为方式才可能是好的。我们在做事前,一定要想想自己的行为是否给他人带来不便,是否违反规章制度,如果没有,就可以放心大胆的做,这样才可能做出真正的“好事”来。古人们强调的“慎独”,便是这个道理。即便一个人,也要按规矩办事。美国前总统罗斯福小时候与父亲出海捕鱼,他们捕到一条又大又肥的鲈鱼,但鲈鱼在那个季节是不允许捕捉的。经过一番心理斗争,年少的罗斯福还是决定将鱼放生。没有摄像头,没有人监管,他真正做到了“慎独”,做出了对的选择,这样的“好”事也被世人传诵至今。

在思想意识方面,当然,也是只有“对”,才可能有“好”。一位哲人说过“一场犯罪,是先在脑子里开始的”,确实如此,当我们的脑子里出现邪念,而又不加以控制,便会做出令自己后悔的事来。庞涓虽与孙膑是师兄弟,但他十分嫉妒孙膑的才华,一心想要除掉这个竞争对手。于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再也不顾什么礼仪和规矩,陷害孙膑使其双腿被废,留下千古骂名。这便是不正确的思想意识所带来的后果。而这样的思想意识,也不可能符合人们的价值观,成为“好”。

由此可见,无论是行为方式还是思想意识,我们都需要先做到“对”,再做到“好”。

“对”乃“好”之始,“好”即“对”之终;

“好”前必有“对”,“对”后方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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