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和姐姐去台湾的旅行中,发现她每到一处便会弯下身子,一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辛勤模样,认真地在地面上搜寻着什么,我于是凑上前去,好奇而打趣地问她:“这位农民伯伯到底在找什么优良种子呢?”
她这才抬起脑袋,俏皮地像个小孩子一样欢快地答道:“每到一个地方,我都会捡一颗我认为最漂亮的石头,带它回家,这样我便不是白白走一遭了。”她已经二十一岁了,可抬头的瞬间,眸子清亮得像山间泉水叮当作响。说完便打开她放在旅行包深处的一个富有民族气息的刺绣布袋子,拿出她一路上拾得的石头。它们形态各异,有的丑得离谱,有的怪得可爱。
我嘴上说着:“瞧你这怪咖,什么陋习啊!”可心里却怔住,仅是这样一个可爱的小习惯,便让她在我心中变得特别起来,好像唯独她才独具慧眼,握住了旅行的意义。而反观自己,却像是一瓶白开水倒在地图上,平淡无奇。这样的觉醒,让我了解到:习惯与生活的关系,是树叶与根的情谊,相互依偎,形影不离。
习惯对人的意义,是亲密无间的伴侣,也是堆放已久的老照片。是寻宝时一路捡拾的稀奇宝贝,却也是每日清晨一杯热的开水。有好有坏的习惯,像一个活生生的人,在你生活中嬉笑怒骂。好的习惯,可以让你在孤独时分悠然自得,不至于落得寒蝉凄切。而所谓陋习,便是最佳损友一般的存在,其实潜意识里自己并不清楚它有多坏,可它有着执着的信念与你交往,并且交往深刻后,其中滋味便让自己百味可陈了。
而我的陋习,就是这样的存在,陪了我也有近乎五、六年。
我的陋习叫做写日记。认识它还是小学字还写得歪歪扭扭的时候,之所以是陋习,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它的兴起来自于一次不愉快的经历。和最好的朋友吵架,吵得天翻地覆、不可开交。年幼的心里容不得一粒小沙子,那次争吵像子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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