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死在喜欢的那颗树上

以前看过一篇文章,大意是说喜欢某个行当,如果把它作为职业,便不免枯燥乏味,因为有生存的压力,只有把它当成一种业余爱好才是轻松而美丽的,才能给人带来欢乐。文章里举了一个例子,说美国自行车手阿姆斯特朗第五次夺冠后,接受采访时一直重复这样一句话:我太累了,我想休息。然后文章的作者解释说,作为一名职业自行车手,不仅要进行艰苦的训练,而且要受比赛名次,奖金,赞助商等诸多因素的困扰,实在是不快乐。言外之意,如果是业余的,会好很多。

这种观点实在让人不敢苟同,我的看法是:既然你喜欢,干吗要是业余的?阿姆斯特朗是战胜癌症后重返赛场的——由此可见,他对自己的事业是多么热爱。让他退出赛场,去做一个轻松潇洒的业余自行车手,他怎么会甘心呢?对他而言,那才是此生最大的遗憾。他的青春,他的风采必须在赛场上才能最大程度地展现。

况且,业余的就快乐吗?我爸爸有一个朋友,从事文秘工作,一直在单位里写材料,有着不错的收入,而他的真正爱好是画画,业余时间都用来创作,并且画得相当不错,已成功举办了几次画展。曾经以为他是个活得很潇洒的人,直到有一天无意中听到他疲惫不堪地向我爸爸大倾苦水:真是不甘心啊,这么地热爱,却不能尽全力投入。为此,他一直生活在彷徨和矛盾中。

后来,从爸爸口中得知他终于辞去了公职,把画画卖画当成自己安身立命的职业。

人生苦短,喜欢干什么,就把它当作一件正经事,而不是一种可有可无,可轻可重的业余形式和姿态,实实在在得去投入和付出。失败了,无憾;成功了,去享受巨大的喜悦。有什么不好呢?

很欣赏武汉女作家池莉的一句话;我就是要吊死在一棵树上。这当然是比喻的说法,表明她全力倾注写作的决心和勇气。池莉以前的职业是医生,写小说只是业余爱好,因为喜欢,她不懈得努力,最终当上了专业作家。

人总有一死,死在自己喜欢的那棵树上应该是人生的一大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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