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看到某交管部门在网上发布的关于你就父亲驾车违规事情向交管部门举报,并导致你父亲被教育、被罚款、被在网上曝光,我由衷地向你表示敬意。你的行为正应了那句“看似无情却有情”。不仅对父亲有情,而且对他 人也是有情的。
很显然,父亲不顾交通禁律,驾车时屡屡接听手机,对他自身以及他人生命已经构成严重威胁,但他却对自己女儿苦口劝告置若罔闻,真的是让人又气又恨。亲情式的劝谕是无效了,必须把对父亲的教育上升至法的教育 。
对父亲违规的行为只有加以法制的惩戒,才能使父亲有所惧惮。当然,这样做是否奏效,还有待观察。而没有法制的惩戒则是一点儿希望也没有的,因为父亲“总是”在驾车时接听电话,他是知法犯法。
假如你不报警,父亲得不到法的教育,“总是”做这样违规的事,俗话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那么,遭遇血的事故就很有可能了。这种事实教育是谁都不愿意接受的。在罚款、扣分、曝光与血的事故两种思维的抉 择中,当然要前者而不要后者。然而违法而不遭法的惩戒的人总是抱有侥幸心理,而时间愈久,他们的违法的胆量则会愈大,直至遭遇事实的惩罚。
现在人们对此事总是议论纷纷,有人会说你无情,不顾及父亲的脸面,你不要有精神负担。承受这种责难总要比面对父亲的血污,还有他人的血污要好得多。况且古人有云“不教而诛谓之虐”,这意思是说没有经过说理 教化就施以极刑是暴虐。你从爱护出发,在多次说理无果的情形之下,才报警对父亲的违章行为从法的角度施以“极刑”一一罚款、扣分、曝光,哪怕是把他的分扣光,取消他的驾驶资格!这不是“不教而诛”。你尽了儿女 之道,我们都支持你,都说你爱而得法,教父有方。
不相识的爱你的人:明华
2015年6月7日
作者:徐 江
来源:《语文报·高考版》2015年10—11月作文专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