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真的再现

逃学的汤姆与伙伴们到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边,拿出从家中偷来的锅铲,卷起裤脚,捕鱼,砍柴……欢乐从唇间发出,跨出的每一步都充满活力。就这样,在安静怡人的环境中,他们度过了一个悠闲自在的下午。这是当我合上这本书,脑中浮现的一个场面。每当我看完一章故事,都不由感叹:“自打《环游地球八十天》后,再没有一本书让我百看不厌,达到王周遭的境界。但这本书做到了。”

这本书的取材是美国南北战争前的社会生活,也是马克·吐温先生对自己童年的回顾。他说过:“我写这本书地目的之一,是帮助成年人愉快地回忆起他们童年时代的生活背景。”这本书的确有这样的魔力——全书就像马克·吐温的孩子,继承了马克·吐温式的诙谐与幽默。现在回忆起来,还有几个致深的故事场景活灵活现地舞蹈着:粉刷匠智慧的头脑,主日学院里的大人物“出风头”,汤姆与贝琪单纯又大胆的约会…..怎样?这些有趣难得的生活场景,时不时让你忍俊不禁呢?生活在频频压力下的我们,得到这样的心灵鸡汤,岂不是一种不错的消遣?当我把这些故事分享给别人的时候,他们也为此拍案叫绝。

但是,当你百般阅读这本书,换来的就不是快乐,而是深沉的思考了。我还记得鲁迅的一句经典的话:“有些现象是公然的,常见的,平时是谁都不以为奇的”但“却已经是不合理的,可笑、可鄙的,甚至是可悲的。”我认为《汤姆·索亚历险记》就是在这样的基础上进行更深层次的批判。

——这应该是马克·吐温先生写这本书的目的之二。文中有一句话嵌在我的心底:“他们说自己宁愿在舍伍德森林做一年的草莽英雄,也不愿当一世的美国总统。”这句话不难看出作者对死板、迷信、沉闷的旧社会的极度厌恶。回忆一下,文中多出都是作者在发泄这种不快的情绪:主日学校来了大人物,所有教师,学生,清洁工,纷纷抢着平日能推尽量推的任务,在学校内“忙里忙外”——虚伪;波莉姨妈将汤姆当成药罐,填塞了种种江湖号称“治百病”的药——迷信;汤姆偷糖一事,被姨妈揍个半死——死板,教育的扭曲……这类引发人深思的事情如潮水一般,一波接一波,冲击着我的心灵。想象,现在的和平年代是否也有过类似的情形?

马克·吐温先给我们快乐,在引发人深思,使得我们不能安宁。因为当前过度的快乐,反而会使反省更加沉重。但即便如此,文中还是有希望之星不是吗?

在这样扭曲了的社会中,还生存着一名与之相反的人,他活泼,机灵,善良,正直。他,就是本书的主人公——汤姆。无论在过去或者现代人地眼里,汤姆都不算“好孩子”,逃学,贪玩,谈恋爱……但是,我却很喜欢他,想必了解汤姆的人也都很喜欢他。因为,我羡慕他的轻松,自由,且过了一个真正的童年。汤姆拥有属于小孩的天真与淳朴。

我与汤姆年级差不远,但我却明白我生活在一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中,需要学习学习再学习,而汤姆却什么都不用考虑,自由自在地过童年。我突然发觉我的童年被提前抢走了。我与同龄孩子们简直是一只“被羽毛压垮的骆驼”!现在大家都热议于“孩子丧失的天性”。不就是汤姆身上的东西吗?我们只知道压力化动力,动力化努力,努力换来成功,却舍弃了快乐的时间。

所以,金钱诚可贵,成功价更高,若为童真归,二者皆可抛。何时,我们可真正笑谈自己独一无二的童年?

逃学的汤姆与伙伴们到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边,拿出从家中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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