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鲁宾逊漂流记》有感

读完《鲁宾逊漂流记》,我的脑海中就浮现出了这样一个身影:穿着羊皮衣,腰间别一把小斧,背着弹药袋子和一把鸟枪,一头乱蓬蓬的头发,一大把胡子,脸上异常坚毅的神情和蔑视困难危险的神色。

在这本书的前言中,作者有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可怕一万倍。这句话说明了:只有具有大无畏精神的人,才能在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下来。而文中的鲁滨逊正是这样一个人:勇敢坚强、无惧危险、意志顽强……正是这些精神品质让鲁滨逊和他的伙伴“星期五”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活了28年。

鲁滨逊刚到小岛上时,就像一只没有丝毫自卫和生存能力的小兽,连食物都不知道如何种植、获得;在岛上生存一段时间后,他偶然发现了一些麦子,于是鲁滨逊就开始了种植,他还从沉船上获取了许多衣物,并发现了枪和一些火药,开始学会打猎;最后,他从生番的手中解救出了他的朋友兼仆人“星期五”,并且教他学会了自己国家的语言,鲁滨逊又救出了“星期五”的父亲和一个西班牙人,天公作美,一艘船来到了小岛上,这个船里的水手劫持了这艘船,鲁滨逊帮助船长夺回了船只,自己也获得了返回故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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