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应是有人情的芦苇

规则应是有人情的芦苇

上海高考考生因自行车坏了而迟到2分钟,其母下跪求情,仍被拒考场之外。诚然,家有家规,国有国法,但在这种由非主观因素造成的情况下,难道就不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规则之外留有人情吗?

规则是有人情的芦苇。在非主观因素造成规则被破坏的情况下,宽以人情,能使社会更和谐。正如上海“最有人情味”交警李自成在一次执勤期间,他拦住了一辆违法右转的摩托车,并准备开单罚款这时,摩托车司机却气愤地质问道,指示牌上明明写着六点后不许右转,而现在还没到六点,怎算违规?而当该司机看到自己的手表时,才发现手表没电停摆,而实际上已超过六点。无奈的司机只能低头认错,并懊恼地对后座的妻子说:“以后你治疗买药的钱又少了”。听到这番话,交警李自成感到十分为难,但最后还是开出了罚单,里面夹着一张100元人民币。而这位交警的行为被媒体曝光后,也受到市民的称赞,上海的社会氛围更加和谐。法制之外,应有人情。摩托车司机并非恶意违法,而是因为手表停摆,这种非主观因素而造成违法,诚然,法律是铁面无私的,但若每个人都只是会刚性遵守法律,而不会柔性地应对各种突发情况,恐怕这个社会的矛盾会越来越严重可见,让社会更和谐有序,我们需要有人情的规则。

然而,生活中我们却常常见到只会死板遵循规则,在非主观因素造成的情况下不会变通的例子。正如在福州一条高速公路上,收费站工作人员拦住了一台急救车。急救车上躺着一名孕妇,但全车人都没有带现金。为了区区几十元路费,收费站人员把急救车拦在出口处近一个小时,使得孕妇只能在车上生产。而这件事被媒体曝光后,收费站工作人员的恶行受到了人们的斥责,如此“遵守”规则,只会引起更糟糕的结果。规则的制定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人的权益,然而,当盲目遵循规则而致人的权益受到损害时,难道不应该在规则之外留有人情吗?

规则应是有人情的芦苇。尊重规则,遵守规则,这是每个公民的道德素质。在非主观因素造成的情况下,我们更应把规则理解为对人的尊重,对人权的尊重,如此,我们的社会才会发展得更健康,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将更和谐,更有人情味。

规则与人情,同行更美。

20+20+5=45分

优点:立意符合题意,正反思路清晰,事例时代感强。

不足处:标题表意不清,比喻不当;选例类同,欠区分度;全文叙述太多,分析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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