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

我在半夜总会睡不着觉,一到凌晨两点,我都会自动醒来,把压在枕头下的手机拿出来看看没有你的电话。可我再也睡不着了,就起身到杯冰水喝,然后把你过去的电话号码从我的号码簿里删除又保存,保存又删除。

我真的养成了许多习惯,现在怎么也改不了。我习惯用那个红色的水杯,习惯买什么东西都要多买一份,习惯穿着人字拖上街而不在意别人的目光,习惯喝拿铁,习惯每天半夜2点钟醒看看有没有电话未接。这都是因为你你把我所有的不习惯变成习惯,却连再见都没有说就人间蒸发。

我把你给我的格子包背上,穿着你曾经的衬衫,曾经的牛仔裤,决定把你给“挖”出来。我去了那家叫“碎”的音像店,我到CD架旁的每一个角落找你,以前我们常蹲在这,你总会把淘出来的CD放进CD机里听,跟着节奏用细长的手指在我的膝盖上轻轻点击,可你为什么都不在,我看到又出新专辑了,你怎么不在这小声尖叫?我去了这个城市所有的KFC店,我记得我们以前总喜欢对着KFC里吃东西的人做鬼脸,有一次被店员抓到骂的狗血淋头,于是我们学机灵了,做着鬼脸再被抓时就保持鬼脸的样子,声音扭曲的告诉他:我们天生长这样。我还跑到学校的礼堂,我记得在全校表演中你为我唱的小野丽莎的《可爱的你》,人家那么轻快的节奏,那么美妙的嗓音到你这简直变得惨不忍睹,可我那时怎么就哭了呢。最后我横跨大半个城市到你曾经的家,我知道开门的一定不是你,因为我早就来了许多次,。每次都是一中年妇女告诉我:“他们家搬走了,好象是去了国外。”可掐死我都不信你有本事跑去意大利,你顶多去意大利面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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