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秒的华美

“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这是老毛说的话.当然,一般人认为老毛是毛泽东毛主席,不过我想总有个人会曲解其意的.

老毛这个人挺令人敬佩的.我想文学界政治界和军事界赞赏有佳的。例如他那令人“信碎”的书法,就令我心碎神迷啊!其实我是不懂书法的,但我还是比较相信“看不懂的都是艺术“这句话的真理--令人费解的东西太多了。

也许是倾慕老毛的书法吧,我曾经学过一阵子。记得老师只评价我一个字写的好,那是个“妙”字,那是我随手乱话出来的,便成了有韵味的字,真羡慕自己这身才华。

现在回忆起来,写的那个字只用了一秒种,真实速度与美的完美结合。不过是挺可惜的,只维持了一秒种的艺术灵感,短暂的叫人无法回味。

其实我现在后悔是没好好的学习书法,否则我也可以写出一本《兰亭序》了.

提到《兰亭序》,隐约中觉得有人用“华亭之美”来形容它.于是我就一直在想,那个字是否也收录其中呢?当然,《兰亭序》不是集邮册,我只不过是想想罢了.

有时候,想也成为一种负担,不如事实那样让你无条件接受简单,所以被思想所困的人比蚂蚁还多.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我不只一次这样感叹了,“对题当哭,人生代数”,咳,学生不过是这种思想了,没有哲理,但很实在.而一秒种的华美或许知识灵光一现,就像一幅破画上一笔灵动的色彩,看起来总是不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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