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早就知道莫言这个人,正是因为看了他的一篇小说《透明的红萝卜》,写的非常棒。这篇小说以“现代进行时”的描述方式表现农村的现实生活。单纯得几乎一句话就可以概括出来的故事,却被作者写的色彩斑斓,充满声、光、色、影的迷离,展现出强烈的个人风格。
“他看到了一幅奇特美丽的图画:光滑的铁砧子。泛着青幽幽蓝幽幽的光。泛着青蓝幽幽光的铁砧子上,有一个金色的红萝卜。红萝卜的形状和大小都象一个大个阳梨,还拖着一条长尾巴,尾巴上的根根须须象金色的羊毛。红萝卜晶莹透明,玲珑剔透。透明的、金色的外壳里苞孕着活泼的银色液体。红萝卜的线条流畅优美,从美丽的弧线上泛出一圈金色的光芒。 ”正如谢有顺所言:“他早期发表的中篇《透明的红萝卜》,我尤为推崇,我觉得这是天外来物般的作品,那种通透的感觉、偏僻的角度、观察小孩的精准,已不可再得。”
莫言以其生花妙笔创造了一个既写实又迷幻的乡土,他笔下的山东高密,其实只存在他的想象中,那不是历史上或现实里的乡土,而是他凭借着一己的文学壮笔,重新塑造的一个家乡,一个比历史或现实里的家乡,都要更精采更复杂更丰富更迷人的虚构的家乡,一个许多人都能理解认同的奇幻家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