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青春的尾巴上追忆那段似水流年

10月5日。

早晨,从床上爬起来穿衣时,被墙上电子日历上那两个鲜红的数字刺痛了眼。“这么快就到了啊!都差点忘记呢!”

今天,10月5日,哲哲的生日。

好久都没收到她的信了,过得应该还好吧。

哲哲,曾经我最要好的朋友。用曾经来形容,该是对那段已逝岁月的伤感怀念吧,怀念那段青涩年华,想念那段青葱岁月。

初一迎新典礼上,我见到了这个自信,张扬又另类的女孩。有着娇好的面容,高挑的身段,却将原本柔顺黑亮的头发剪的同男生一样短,甚至都竖起来了。顶着入校第一名的光环,却看起来和学习无半点关联,耳朵上的耳罩里传出的永远是没完没了的重金属碰撞。

“喜欢摇滚吗?一个弥漫着暧昧气息的夏日午后,趴在桌子上睡午觉的哲哲很突然的开口问道,透过耳罩依然可以清楚地听到重金属碰撞的声音,“我超喜欢这种发泄似的音乐,好像对现实任何的不满都可以透过它来发泄,很自由,很轻松。强烈的撞击声让人清醒的。”她埋着头,安静的说着,言语中却透露出我从未在她身上看到过的兴奋。“你,喜欢吗?”午后的阳光温柔地洒在她微微仰起的脸上,有种说不出的美。

“恩?那个恩!还蛮喜欢的。很有节奏,很有冲击力的。”说到这儿,不免有点小兴奋,自己从以前开始就对摇滚有着特殊的感情,它会让心情不好的我瞬间恢复活力,它会给胆怯的我莫大的鼓励,因为它的陪伴才让我笑着走过那些阴天的日子,也因为摇滚,才会让我对面前这个叫哲哲的,喜欢摇滚的女孩充满亲切感,生出想和她成为好朋友强烈愿望。“喜欢信乐团的《死了都要爱》,很有力量的一首歌。”

“是吗?我也很喜欢的,信很有爆发力。不过,我更喜欢Beyong,对梦想从不放弃,从不服输,有着自己的坚持。我喜欢他们对音乐,对生活的态度。”

“是啊,是一群坚守自己最初梦想的人,从未放弃过!滚石乐队也是,为了最初那份对摇滚的执着与热爱,就那样坚守了一生,誓要摇滚陪他们走到生命的尽头。”

“恩。为了最初的梦,他们竟坚守了一生。他们”

就这样,在那个有着暧昧气息的午后,两个小女生,你一句我一句忘情的说着关于摇滚的种种,说着关于梦想的种种,就这样,在摇滚中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在摇滚中我们洋洋洒洒走进了青春的中转站---初三。

初三,青春词典里一个还蛮恐怖的词,站在这个站口,大家都不得不慎重选择。而哲哲,依旧整日与摇滚为伴,依旧在那些重金属碰撞声中宣泄着自己的青春,第一名的光环依旧闪耀在他的头顶,从未掉落过。

夏日的阳光总是那么灼人,而泪也总会不由自己地流下。

“畅,你要很努力哦。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强,更优秀,那样才会有机会选择自己要走的道路。”临近毕业时,依旧是那样的一个午后,望着地上阳光投下的斑驳树影,突兀地对我说,然后失神地望着我,表情淡然,可我依旧在她的眼底看到了那淡淡的雾气,读到了那些无奈与不舍,感受到了那份隐忍的痛。

那个假期,我都没再看到她,却在临近上学的时候收到了她的一封信。她没有考小镇的高中而是直接去了外地一所很有名气的大学的附属高中。“可能那里的教学质量会更有助于我进入爸妈所期盼的大学吧。”她在信中这样写道。“畅,你要加油哦,要更努力才行。记住我跟你说过的,只有我们变得很强很强,才会有足够可以跟现实抗衡的筹码,才会有选择自己要走道路的可能。”

是啊,我们都是背着满满一口袋希望前行的战士,可那满满一袋子的希望中竟找不到属于自己的一小块。

为了那些大人们选好的,自以为会是我们最好未来的道路,哲哲说她不得不暂时放下耳罩,放下摇滚啦,为了父母期许的未来,为了将来自己饥饿的肚子可以有保障,她现在只能与自己的所爱背道而驰了。

看着上周她寄来的照片,齐耳的短发服帖地贴在耳际,明媚的阳光下,那动人的笑却透着些许孤单,明亮的双眸却闪现着些许落寞。

站在青春的尾巴上追忆着那段已逝的,与摇滚为伴的青春岁月,孰不知我们都成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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