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快12岁的男孩子,一幅乱蓬蓬的头发,脏兮兮的衣裤。别的男孩子整天瞄准女孩子梳理得油光可鉴,讨得对方青睐,可我从来不知道在女生面前摆几个PO。别人坐在教室里专心致致,可我在里面疯狂大闹。别人认为低能丢人,我却偏要考个倒数第一展示自己的荣耀。妈妈说我像猴样,我也觉得自己的柳叶眉、樱桃嘴,几根早熟的胡须,男不男女不女,不是太空人下凡就是科幻片中实验室造出的]怪兽。
记得六岁的时候,妈妈把一个本不属于我的糖果夺还给了弟弟,我没有流一滴泪,咬牙从我门前的高坎上跳了下去,差点弄成骨折。过后还干过很多让乡人恨之入骨的坏事。我可以把入侵我家菜地的小鸡抓来烤熟吃掉,可以把别人家挡在路上的什物扔到水田里……幼儿园里,我敢把尿撒在讨厌的人身上。小学里我曾多次把大个子男生的书撕得粉碎,不时把女生的毽子抢过来丢在厕所里。从小,我就是妈妈眼中的怪胎,同龄人眼中的无赖,老师眼中的废物,他人眼中的畸形儿。
一次公开课上,教室里坐满了不熟识的人,语文老师在台上手舞足道地分析《秋天的怀念》这篇文章,有声有情地,哭泣的腔调,让全班好几个同学动情,可我却指着红眼圈的几个反复嘲笑起来。老师为我这大煞风景的破坏活动极端不满。事后,校长找我谈了话,班主任找了我的母亲来校受训,要求把我带回家去。那时,妈妈目光有些呆滞,眼圈也是红红的,没有多余的言语,只说声:“回去当农民吧!”。几个受过欺负的得意忘形地趁机过来取笑,可我心一横“就是不回去!”,回头钻进教室里。一群同学兴高采烈地在面前跳来跳去,可我偏要装着老实相静坐在那里。妈妈进来拉我走,我死死地拽着桌子不放开。妈妈很无奈,几滴热泪掉在我手上。他人的眼里,我已经是一个十足的废物。
可我偏不信,要给别人一点颜色看。那天回到家,我第一次主动把书拿出来读,第二天早上,第一个主动把作业交给老师。课堂测试了,《秋天的怀念》居然得了最高分。从此,家人、老师不断改变了对我的习惯。
可是,我却对他们的习惯不太自在。
上了初中,我倒又反常起来。课间休息时,我偏呆坐在座位上。别人认真听课时,我却潜心钻研我心爱的各种小说。别人睡觉了,我偏要自哼一会曲调。一次数学成绩下来,较难的章节,全班同学都考的很好,我却偏给老师来个不最低分。老师心疼地找我谈心,我只是承认自己的粗心。因为那天是老师在考场上看报纸,全班多数爱面子的在偷空作弊。是我在试卷上不在乎地胡乱画了些道道交上去。从此以后,我发现老师总是那么认真,他也许明白我是有意让他对考试的重视。
初中二年里,一些毛男孩子长得帅气十足,女孩子如花似玉,青春像潮水萌动,可我是那海边的顽石,不会有春潮的半点浸蚀。他们不时大吵大闹,打情骂俏,可我总是呆若木鸡,目无一切。他们整天饥渴地要吃要喝,可我总觉得肚子是满满的。他们总要把自己露在阳光下,我总是呆在自己的房间里。当别人畏怕的目光躲过老师的视线,我却偏要出尽疯头与老师争得面红耳赤。
我把平凡、普通当作我人生的最高境界。
我总要让自己与众不同,但我有自己独有的尊严、人格和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