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个子高高,没什么引人入目的地方,但她却有一颗金子般的心灵。她就是我的同桌??李艳。
这学期开学的第二天,老师让我和她同桌。开始我没在意,一个黄毛丫头,哪能比得上我堂堂男子汉。
第二天,下午放学时,我因在操场上玩耍,不慎将语文书弄丢了。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因为一学期有三分之一是语文课,现在语文书丢了,可怎么办?
早读课,我伫立在课桌前,呆呆地望着黑板出神。这时,同桌似乎发现了什么,伸来友谊之手,关切地询问道:“怎么啦?”说吧?一个硬男子汉,丢脸!不说吧?又闷在心里。算啦!她是大队委员,就当汇报思想:“没什么,语文书丢了。”“没什么?”对方出现惊讶的神情。接着,她拿起课本又方下,反反复复。鬼知道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她犹豫了一会儿,将书递给了我:“书给你。以后可别毛手毛脚的。”什么,给我?我简直不敢相信我的耳朵。我一贯瞧不起的黄毛丫头,居然能说出这句话。“什么……什么,给我,你可怎……怎么办?”我半天才吞吞吐吐地挤出几个字。“不要紧,我有办法。”“那今天怎么办?”“那就合看。”于是我俩便认真地开始早读。
上完最后一节课,我将书悄悄塞进她的书包。然而回家后,我打开书包,语文书却公公整整地躺在我的书包里,我的眼睛湿润了。
第二天早读,她拿着一本旧书在读书,下课后。我打开旧书一看,封面一被撕裂,书面上角向里翻,书脊线断了,并且少了两页。上课后,我拿新书跟她换,但她不同意。
中午时,我发现她在桌上抄些什么。奇怪,上午没作业呀?她净干鬼事。我走了过去,呀!她正在那儿抄两篇掉了的课文。她往书上看了一句,便抄在书页大小的白纸上,传进我耳朵里的是“沙沙”的写字声,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行行整齐清秀的字。累了,她便甩甩胳膊,然后又聚精会神地抄起来。我有点过意不去,决定拿去复印,但她婉言谢绝了。抄好后,她拿出胶水将纸粘在书上,又拿针一针一针地缝好。
“叮铃铃……”上课了,她拿起那本旧书认真地听课。一瞬间,我的喉咙被心中激起的强烈的感情堵住了,我被这种同窗的挚受之情感动,进出幸福而又骄傲的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