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味童真,是单纯的乐趣——读《大盗贼》有感

当我拿起《大盗贼》时,大盗贼霍琛布鲁茨的形象顿时令我捧腹大笑。他那长长的胡须、他的帽子以及他帽子上插着的羽毛都令人感觉到滑稽和有趣,这正是我读这本书的一个原因。

在故事发生后,这本书将卡斯佩尔和赛伯尔的默契描写得淋漓尽致,而且其他的人物也栩栩如生,比如它精细地描写了各种人物的性格、思想:奶奶是个非常警惕的人;卡斯佩尔绝顶聪明,可他的好朋友赛伯尔却是个糊涂虫;警察狄姆莫瑟尔气宇轩昂,但智商有限,老是受到捉弄。

除了这些,这本书的描写方式也比较新颖:奶奶的烹饪手艺是第一流的,看看文字就觉得香飘四溢;而大盗贼霍琛布鲁茨虽然做了很多坏事,本性中却不乏善良,即使在他最凶神恶煞的时候,也透着几分可爱,他甚至从未动过真枪实弹,顶多用他唯一的武器——胡椒枪乱射一气。

除此之外,《大盗贼》的情节也相当紧凑,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悬念此起彼伏,但又不像侦探小说那样以恐怖、血腥吸引人,你可以饶有兴味地一路读下去,而不必过于紧张。

《大盗贼》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大的收获,它让我知道了回味童真,是单纯的乐趣。现在,我要把这本充满着童趣的书推荐给你们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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