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七岁时,我认识了电脑,也学会了用电脑,于是就与电脑结成了朋友。
在一个周末的下午,我连滚带爬地到了妈妈面前,说了一大堆甜言蜜语,我才打了电脑,经过连接、刷新……终于一切就绪了。随后我打开了小游戏,找到一个“炮塔攻僵尸无敌版”,就点了开始游戏。刚开始,进入眼帘的是一个老人,手拿一把大枪,身上溅地满满都是血。我点击了第一关,一开场就提示,“要点小人,要点小人”,我点了两下,只出来两个人,我正要再点时,又提示钱没了,我等了一会儿,见房子图标亮了,我点了一下,立刻出现了一间房子,我又造了好多兵,“正义与黑暗交战正式开始!”只见许多黑色的小人——僵尸,向我军冲来,我的兵英勇杀敌,将敌人一次又一次地打了回去,我又造了一个魔法师,只见他一用气,僵尸就开始自相残杀,太有趣了。
第二关开始了,僵尸也不甘心,造了个大个儿的,胖胖的,拳头有我小拇指那么大的怪兽,将我的兵攻了回去,我造了一辆车,只见车上的小人拿着加特林向怪物狂扫,怪兽不久就遍体鳞伤,我的信心又回来了,我造了一辆四十万的大车,这辆大车前面有锯子,后面还喷着血,向敌人的老窝走去,小怪一碰锯子就死了,我启动了所有兵力,一举将敌人的老窝攻了下来。
最后一关开始了。一个闪电划过天空,啊!一只怪手从敌人老窝伸了同来,是BOSS!它满嘴都是鲜红的血,大BOSS居然将我的大车一口咬碎了,我生气了,愤怒了!我要发飙了!!!我一气之下,用所有的金钱——五个亿,造了一个比BOSS还BOSS的巨人,哈!现在双方平等,你有BOSS,我还有呢!只见光明与黑暗打了起来,我一有钱就给巨人加血,妈妈说我当时都手舞足蹈了呢只明巨人大吼一声“必杀技”!!!!!一拳将小BOSS打倒在地我认为它是小BOSS,老怪刚爬起来,就被抓起来拳打脚踢,小BOSS被打得头破血流,鼻青脸肿,巨人好像不解气一样,把它像拍皮球一样拍来拍去,小BOSS居然用脚踢了巨人一下,巨人更愤怒了,巨人的黑眼变成了红眼,屏幕一片漆黑,只能看见一双红眼在移动,忽然屏幕亮了,只见巨人胸前和背上的白毛竖起,身上的肌肉也分明起来对了,头发也是白色的怪吓人的,巨人手上拿着一把大刀,轰!!!屏幕上全是血,真吓人!再看小BABY,已是数不清的块状肉在横飞。GAME OVER,游戏结束了,玩得真开心!
在“穿越火线”里我是弹无虚发的突击队队长;在“英雄联盟”中,我是无人能敌的大侠;在“QQ飞车”中,我是身手矫健的A车手;在现实生活中,我是平平凡凡的六年级的一名小学生,但我知道,学要好好学,玩要好好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