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四大罪状”

今天我又挨打了,我都12岁了,还挨打,真不光彩。想知道老妈为什么要打我吗?还不是我这一周以来表现太“好”了,犯下了四大罪状!

第一大罪状:因为今天是周末,昨天晚上11点后才睡,所以今天早上九点才起床,这便是第一大罪:晚睡晚起。

第二大罪状:我早晨不爱读书,老是觉得我早上记忆力不佳,所以读书、记单词等任务都在下午完成,妈妈却说我违背了至理名言: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成了第二大罪:浪费时间。

第三大罪状:记单词记不牢,虽然一天只有两个单词,认为很简单,但是,这是日积月累的:第一天两个,第二天四个,第三天六个······到这个月的最后一天就是62个,恐怖呀!第三大罪:记忆力不佳。

第四大罪状:不收拾屋子,不擦桌子,这点我承认了。罪名是:懒散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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