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作文联赛二等奖

天哪,我被《警犬拉拉》吃了

五年级的一天,同桌偶然提起的一句话,普通的一个书名,为什么会让我感到战栗呢?因为啊,我很喜欢看动物小说,尤其是著名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的书,家里的书柜里已经放了不少动物小说了。有那么几本,听起来,名字很吸引人,可是看着看着,发觉就那么回事。于是,我便有了个习惯:必须等外面放出风声,真本书好看,流行,有内涵,我才会买来看。

这种战栗感持续了几秒钟便消失得一干二净。我家里买书是有规定的,除非老师当下就让买,否则,只能等过生日或过年时买。生日已经过了一年,还有好几个月呢,出于期待,我居然捧着那本没趣的动物小说挨了三个月。

欣喜与幸福的战栗感马上就要来了,我左看看,右看看,终于把《警犬拉拉》找到了!

一回家,我连衣服都没有换,一屁股坐在椅子上,迫不及待地抓起书就看,一看就是一个半小时,晚饭也没吃。说重了,我呀,手里有一本书,马上什么都忘掉,变身成书呆子了。

警犬拉拉,容貌不算漂亮,牙齿也不是十分锋利,身上还有许多伤痕。可它与主人配合十分默契,一双眼睛能捕捉到极其迅速细微的动作,身手矫健得很,能闪电般扑倒敌人。在这只外表普通,却不一般的警犬身上,发生了一系列的惊险刺激扣人心弦的故事。

它被曾经的战友极度,被它横抢功劳,一次次让主人光荣骄傲让大家喜笑颜开,让自己走路都能昂着头竖着尾巴的事,全被别人用计骗走了。可它,仍然能在危难时刻救它一命。

它也知道,这只警犬如果意外死掉,它就能一直战功赫赫,可它没有,它舍命救了敌人。

追捕毒贩,是它一直以来干过的最危险的事情。遇到这种事,它一般不会心慈手软,先下手为强,晚一步,整盘计划都会功亏一篑,付诸东流。可是,这次的毒贩,是它的老朋友,是它的恩人,是那曾经救过它帮助过它的人。

它在肩上的责任与心中的情愫之中徘徊不定,它明白,它知道,它心中跟明镜一样,昔日的好姐姐好护士在藏毒,是毒贩,与罪大恶极的毒品有着不可斩断的千丝万缕的关系。面对她的亲热,它想骗自己,可是气味不会骗它,挣扎啊,它正在挣扎,从儿女情长中挣脱出来……

我眼眶发红了,眼泪涌了上来。

因为它在最后关头,咬住了她的衣角,它挣出来了。

一只警犬,它忘不了肩上的担子。

“欧呜——欧呜——”人人望而生畏的大象,;连百兽之王与人类都要让三分的大象从象笼中跑出来,马上要进入闹市区了!

可是,不能击毙,那……

警犬拉拉,只能靠你来引它回去了。

当主人大漫叫出一个“玩游戏”的手势时,它很迷茫:难道只是玩游戏“很快它明白了,没必要圆满完成任务,只是试一试。

可它还是冒着被踩死压死挤死的危险,引大象回了笼子。

真是只训练有素的警犬,就算是因为保命拉出来的粪便,它依然掩盖住。

读完这本书,我才惊讶地发现:天哪,我被《警犬拉拉》吃了。

它的一言一行,它的思维,它的大义,都像一张大嘴,吞噬了我的心,占满了我的心,我已经被它感动得心里再也装不下谁,慢慢的全是它。

庆幸,我读了它,被它吃了。它彻底地洗涤了我的心灵,给我的心做了一次洗礼。

天哪,太棒了,我被《警犬拉拉》吃了!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国师街六年级1班 李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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