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乱。 守法是法实施的一种基本形式。有人可能会好奇那些名人、伟人是否会守法?我可以十分肯定得告诉大家,会。一次,周恩来总理去北戴河,需要看世界地图和一些书籍。工作人员给北戴河文化馆打电话,接电话的小黄回答:“我们有规定,图书不外借,要看请自己来。”总理便冒雨到图书馆借书。小黄一见是周总理,心里很懊悔,总理和蔼地说:“无论谁,都要遵守制度。” 在我们小孩子眼中,“法律”一向是个很严肃的字眼,好像它处处透着威严,令人遥不可及。而今天,当我读到《生命教育综合读本》里的《我是小公民》时,却有了耳目一新的感觉,对法律有了重新的认识。原来,法治就在我身边! 这本书让原本对法治懵懂的我一下子清醒了很多,它用发生在我们周围的小小事例阐明了一个个道理,十分简洁明了,很易于消化吸收。前不久刚刚发生在我们南京的养母虐童案就轰动了全国。看到那触目惊心的画面,我的心颤抖了。有对那个小男孩的同情与关怀,也有对那对养父母的气愤和不解。他们是合法的收养关系,小朋友虽然是父母的孩子,但不是父母的私人财产,他们有着平等的关系。孩子与父母之间不仅是血缘关系,也是一种法律关系。一旦触犯了法律,即便是亲生父母,也一样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真希望天下所有的小朋友们都能拥有一个和谐温馨的家庭!愿所有的爸爸妈妈们能给我们撑起一片幸福温暖的天空! 书本教会我们各种防范坏人和自我保护的知识。相对于成绩、表现等很多因素来说,安全是放在第一位的。学校也经常组织我们完成一些安全教育的网络学习,从多方面培养我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这些实用的信息教导我们不要轻信陌生人,在今天这样一个越来越复杂的社会环境里,要学会自我保护,要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对坏人的防范之心。遇事要多动脑,学会用聪明和机智的言行摆脱困境,成功地解救自己,远离危险。因此,我们更要学法、用法,在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形成侵害时,能够依靠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一桩桩,一件件,教会了我很多课本外的东西,令我获益匪浅。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是置身学校还是社会,都必须遵守相应的规则。我们生活在一个民主法治的时代,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是每一个新时代的少年儿童都应拥有的基本能力素质。在此,我庄严宣誓:我要从小做起,做一名法治社会中的合格小公民,为我们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出一份力!
南京市上元小学 六5班 周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