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原则,不徇私

“天无私覆,地无私载,月无私照。”一个人如果只想到自己,那是最可耻的;一个人如果只为自己而活着,那就不如死掉。无情的历史证明了,只顾自己的人最先灭亡。要知道,人们喜欢花,是因为花无私地为美化人间而盛开;人们赞美花,是因为花无畏的为人间丰收而花开花落。

徇私,在社会上已经在繁衍了。一旦泥足深陷,就难以自拔。有许多人讨好上司,为的就是升官发财,送礼送钱,然后一举高升,可是到头来,谁又逃得过那法律公正明亮的法眼呢?多行不义必自毖。宋朝词人范仲淹任参知政事,为了铲除官史那种礼尚往来,贿络等等的现象。便大刀阔斧的选汰官史,勾消了庸碌无才者,同僚们都不以为然的说:“你勾掉这些人非常容易,但是要想到被勾去的人一家子都会痛哭。”范仲淹严肃的回答:“如果任用这些人,黎明百姓就要遭殃,千家万户就要受难,那时一路都会有哭声的。我宁愿一家人哭,也不愿意一街人哭。”

范仲淹这种难得的不徇私枉法,不受肮脏之财,不受人贿络,铁面无私的品质,在现在的社会上,能学习到的人还是不少,但是,那些没学到的人,他们又何时才能明白呢?

总之,原则就是原则,是不能改变的,要去徇私,要去贿络,要去贪污,最好回头是岸,不然,自己种的苦果只能自己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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