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石榴
女孩子要多吃水果,因为水果养颜嘛。
可我爱吃的水果还真不多,诸如苹果香蕉之类,因为太普通,所以都懒得吃了;而关于樱桃类的昂贵水果,咱平民又吃不起;至于来到南方之后才认识的水果类,大凡又没什么兴趣,没再尝试了。至此,每到夏天,也就吃点西瓜而已吧。
姻缘巧合,今年夏天,我却与石榴结缘。
石榴这种水果,在此之前也并不陌生,只是在我们江南一带很少有人养,当然就更难得吃上了。对于它的认识,一直停留在小学课本中“秋天到,秋天到,石榴咧嘴笑”的文字上。意思是,石榴的长相很特别,一旦成熟,表皮上会出现裂痕,而那花蒂也格外地大,与其他水果相比,实在是谈不上美观。那天去会一朋友,他们热情地用水果招待。朋友老婆是卖水果的,只见她三下五去二,就把石榴的外皮兑了去,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排排红似珍珠,呈颗粒状的果肉。我素不知道,石榴原来也可以这么漂亮,如此惹人怜爱,让你看了不忍心吃上一口。
说话之间,友人妻已顺手掰开一小瓣,递到了我手中。果然是上天的尤物!晶莹剔透,娇嫩如水。有的粒儿已经红透,似那初浴美人羞涩的脸颊,又如那朝霞灿烂的一抹;有的粒儿虽未红尽,却也是乳白中透着淡淡的青,仿佛一碰就能流出水来。我小心翼翼摘下一粒,递到唇边,用牙齿轻轻一咬,那满口的香就沁入心脾了。待再品味,清新的甜,淡雅的酸,大自然的味道就融通了整个身体。
吃完一颗,必会抵挡不住它的诱惑,可石榴偏偏是个讨人的玩意儿,你越急便越乱,摘一颗,掉一颗,大有牵一发而动全身之感。你得很小心,很用心去欣赏它,然后才能剥下它。倘若你想大把抓着吃,那是万万不妥的,因为每粒果肉都是挨挨挤挤,却相对独立的,它们肉内都有一颗籽,你是无法同时吐出的。你只好耐着性子,用右手食指和拇指一起合作,一粒一粒摘下,递进嘴里,慢慢享用。
我第一次发现,吃石榴的时候,人的动作是那么地优雅,大方。不比苹果可以狼吞虎咽,不如瓜子吃出满嘴的壳,不似西瓜要俯下整个脑袋,你急不得,慌不得,需要慢慢嚼,细细咽,然后用心品!
爱上石榴,爱上它外表的朴实无华,爱上它果肉的鲜嫩无比,爱上它,让我品出生活的真!不急,不躁,优雅,从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