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养了一只非常可爱的小狗,名叫“胖胖”。它的外形特别逗人喜爱。胖胖有一个圆圆的头,头上长着一双大大的眼睛,骨碌骨碌直转;眉毛弯弯像月亮,好象是用笔画出来一样;最有趣的是那双大耳朵,只要一碰它就会动来动去,这就是它的“动耳”神功。小狗的舌头也很特别,天气热的时候它就伸出舌头气喘吁吁,用来散热。胖胖的身体胖乎乎的,毛色很好看,是黄白相间。但是白色肚皮上还有着红色的斑点。它那屁股上的小尾巴总是不停得摇来摇去。
今天中午,我拿了一碗狗食去喂胖胖吃,它一看见我端着饭菜来了就高兴地活蹦乱跳。它最喜欢吃饭时间了,因为这样它就可以品尝到美味的饭菜了。我一把饭菜放下,它立刻狼吞虎咽地大吃起来,理也不理我了。胖胖喜欢吃肉,它总是先把香喷喷的鸡肉找出来吃了,再吃别的东西。它吃饭速度特别快,我离开几分钟的时间,它就已经把饭菜全部吃光,碗里面干干净净的。有时它嫌没肉不肯吃,妈妈就用手拍它的小屁股批评它,胖胖就勉强吃完这一顿饭。
小狗胖胖可贪玩了!每天下午放学后我带它下楼去玩,它总是在草丛中钻来钻去,让我找不到它,好象在游泳,潜水。它以为我看不见它,其实我早就发现了它的小尾巴。有时候别的小狗过来了,它就跑过去跟它们一起玩,我拉也拉不住绳子,于是我干脆把绳子解开让它自由自在得和它的朋友一起高高兴兴得玩耍。如果一天不下楼,它就不吃饭。楼下一有狗叫声,它也就马上跟着“汪汪”地叫起来,好象在说:“你们等一下,我也下楼玩!”可见胖胖
也喜欢跟它的伙伴一起活动。
胖胖真可爱,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
名师点评:“今天中午,我拿了一碗狗食去喂胖胖吃”这句话中的“吃”与前面表达的内容重复,最好删去。小作者将一只非常可爱的小狗胖胖写得活灵活现,无论是吃食,还是贪玩,都非常的有个性,也难怪“我”特别的喜欢它。也正是喜欢,才“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你看小作者多么会写文章,结尾的一句话点破了文章的主题。所以说这是一篇很成功的写物作文。